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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九章 弓箭手的作战

    书      第四百五十九章弓箭手的作战

    和所有的对抗比赛一样,消极对抗一味躲闪会被裁判警告。林

    所以在藏匿时间过去之后,陆曼不得不主动攻击,否则她就会被判负。

    这回用的是精灵王之臂,这把弓表面伤害上看比鱼龙舞高,但实际上鱼龙舞能打出来的伤害谁也看不懂,在远程武器里,没有再比鱼龙舞伤害更高的武器了。

    然而陆曼想要赢的话,缺的并不是伤害。

    这回的阿斯莫德和上一盘的玛门不一样,他的血量并不厚,只是变幻莫测。

    所以陆曼一开始没有使用鱼龙舞,而是用精灵王攻击,她知道一开始的攻击不会起到太好的效果,所以鱼龙舞先不要暴露,精灵王是一件比较灵活的武器,伤害也够。

    一箭射来,阿斯莫德偏闪躲避,在所有人的遗憾声中避过了箭的轨迹。

    “可惜,这样偷袭都打不中。”

    “阿斯莫德敏捷太高了,速度那么快,还是偷袭,这都不行吗?”

    “咦,这一箭没有完!”

    陆曼可不是随便射一箭打破系统即时而已,她是精心准备过的。

    在一个合适的角度射出来一箭,但这一箭也未必能保证击中,所以这也不能是普通的一箭,没有使用鱼龙舞,是现在用不太有意义,必须是在看到能赢希望的时候才能用。

    对手强过陆曼太多,系统默认魔王的基础属性要高于玩家。

    血量不高,就意味着其他方面的属性更高。

    这一箭还会拐弯!

    “哇!这是导弹啊,有制导效果的!”

    “厉害,美女在引导这支箭继续绕了回来!”

    “好像必中才能停止了,阿斯莫德血量不高,看来有机会啊!”

    所有人都兴奋了,然而作为终极魔王,阿斯莫德当然还有杀手锏,也不可能是普通玩家想象的那样简单,他直接化身成为了一只山羊。

    山羊被一箭射中,当场倒地不起!

    但阿斯莫德没有输,他再次化作人形,英俊帅哥的形象出现。

    “嘿嘿,这就想投降我吗,嫩了点,我已经知道你在哪里了~〃!”

    飞身再次化作一只乌鸦,扑向了陆曼的藏身地点。

    “厉害啊,这怎么打,变化无穷,都能变成替死的分身,这是孙悟空吗?”

    “这位朋友,你说的孙悟空是谁?”

    “一只猴子……”

    陆曼当然被发现了藏身之地,否则她就是消极对战出局了,看到阿斯莫德再一次扑来,她再次闪身躲避,和阿斯莫德游斗,因为她这就不是一个正面刚的职业。

    她跑出了残影,避过阿斯莫德的攻击,阿斯莫德再次追来。

    这个时候陆曼回身又是一箭,一箭就打出了流金箭雨,漫天的箭影覆盖了身后的大片范围,这回是极速连射,一箭接着一箭!

    刷刷刷……

    “我的天,这个射速!”

    “这应该是目前为止我们能看到的最快射速吧,伤害够吗?”

    “伤害并不重要,这样的射速能持续射击,就是一种致命的攻击行为。”

    兰博在讲解着陆曼的攻击方式,“因为任何攻击都会让目标进入短暂僵直状态,在这个状态下持续射击就能打到死,我们看到这不但是一种攻击技能,也是一种控场技能。”

    “那岂不是有点浪费,这箭雨的范围太大了,几乎覆盖了身后整个半圆形的范围。”

    “是的,这种一般不是攻击单体目标的技能,用于覆盖大量的怪,但现在也没什么办法,攻击力会被箭矢分出去,其实打在单个目标上的伤害并不是很高。”

    “这说明弓箭手的攻击力不太够啊。”

    “弓箭手的攻击力本身都不高,这已经是很厉害了,因为他们主要的优势是距离。”

    兰博在跟SOSO一唱一和解释游戏机制,“如果弓箭手能达到近战的伤害,那战士就不用玩了,人家在几个屏幕外就能秒杀你,所以弓箭手需要有人保护。”

    只不过,如果能进入弓箭手的连续攻击节奏,他们一样能玩死近战。

    但对于阿斯莫德来说,这种程度还不够,他依旧冒着箭雨冲过去。

    这种箭雨没有躲的必要,因为完全躲不掉,阿斯莫德用了回血技能,维持自己血量的同时拉近距离,大笑着说:“又漂亮,又厉害的女人,我喜欢!”

    然而陆曼根本不搭理他,回头又射了几箭,接着继续跑!

    “这怎么打啊,如果是我,这种攻击早没了,这魔王还那么坚挺。”

    “¨〃打不了,你以为这是对玩家呢,魔王设计的基础血量和防御都超过玩家,等于是两套极品装备的加强,玩不了的,除非你有特殊方式破防。”

    “现在你们看出刚才修罗是多么不容易了吧,他居然赢了一场。”

    “这都能赢就离谱,我觉得修罗就是个BUG。”

    观众们心有余悸,想象着如果是自己在场上,那早就输了。

    不管怎么说,陆曼在速度和灵巧性方面是有优势的,所以她还在坚持。

    而此时此刻,秦风就躲在刚才那个大坑里回蓝。

    一个禁咒就把蓝量打光了,这是为了确保秒杀,现在他的回蓝速度很快。

    因为有龙筋在身上,这其实能算一件装备,有“龙族血脉”的加成,让秦风暂时拥有了龙族的一些能力,比如回蓝回血。

    回蓝回血快就会很肉,像巨龙一样,他们可不仅仅是血高防 厚而已。

    跟其他的BOSS比,龙王会显得更肉,你如果不连续攻击,血量甚至转眼就可以回满。

    所以龙族是最强大的噩梦,任何生物都惧怕,甚至魔王也不会轻易招惹龙族,这些家伙过于变态了,它们几场战斗下来可以都是满血的仰。

    “好,状态回来了,现在看看还有没有可以捡漏的。”

    秦风从坑里爬了出来,继续观看龙王的激战,而此时,四个龙王依旧没有注意他。

    打着打着,旁边的银龙王不行了,暂时退出战斗在一旁恢复。

    秦风看了看,没有选择攻击,看血量似乎已经进入了斩杀线,但此时攻击会很危险。

    现在和第一次不一样了,秦风要保证斩杀之后,还有余力应付其他的龙王。

    因为数量越少,秦风的行为就越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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