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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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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单凭一场战斗,来判断魔法的孰优孰劣!火球术与冰箭术这两者的特性完全不一样!魔法战术应用领域有这么一句话:‘没有最厉害的法术,只有最适合的法术’!更何况两者都是最基础的法术,是为了更高级的魔法作铺垫!火系的特性是攻击威力更大,冰系的特性是控制敌人的能力更强!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和伊格.瞬一样拥有强大的精神力,能够很轻易的学会各系魔法!大部分的魔法师,只能学会与自己亲和力最强的一两系魔法!如果能够将超过两个系的魔法都学到中级,就是一个魔法天才了!而绝大部分的高级魔法师,只能将一系的魔法学到高级!

    整整一天时间,伊格.瞬都呆在老教授这,向他学习冰箭术,当然,先学标准版,再学压缩咒文版!

    ……

    ……

    从星期天开始,伊格.瞬一个人在宿舍大院里反复的练习冰箭术。 23US.最快

    星期天的下午,伊格.瞬又去‘云彩’营业部买了第三轮的投注,当然是2880万金币全部投进去!不过这次伊格.瞬的赔率只有1赔1.4,这是伊格.瞬首次赔率比对方低!对方的赔率是1赔2。

    当然,又花了5金币,买了一本最新的‘云彩榜’。这次,阿瞬依然直接在最后一页翻到了自己:

    ********

    参赛选手:伊格.瞬

    班级:魔法系一年级第16班

    斗气水平:0或者初级一阶

    斗气技:无

    魔力水平:不可能高于初级五阶(这样的蠢货!如果再高,我宁愿撞死!)

    魔法技能一:火球术(成功率:0!他配做一个魔法系的学生吗?)

    魔法技能二:‘超级火球术’(实用性:0!谁会在比赛时,先抽一根香烟慢慢等待他放完一个‘超级火球术’?然后,一包香烟都抽完了,他却没有放成功一次?!他真是把魔法系的脸都丢尽了!)

    事迹一:‘懦夫事件’主角,不怕丢脸的大懦夫!

    事迹二:长期旷课,去别的系泡,大色狼!行为令人发指!除了样貌之外,一无是处!

    事迹三:靠行贿拿到班级选拔赛第5名!大败类!

    事迹四:因为对手克莱奥的低级失误,而幸运的进入第二轮!打破了魔法系第16班的,历年不胜记录!克莱奥这个大蠢货应该找块豆腐撞死!

    事迹五:‘彩民暴动风波’的主角和导火索!为什么?为什么当时没有人抓到他?难道他会易容术?否则!在校长出面前的五分钟内,足够踩死这个败类一万次!

    事迹六:至今没有弄明白,他是怎么在最后时刻反败为胜的……难道是因为他的流氓行径?又或者巫秀霞故意放水?难道巫秀霞也暗地里买了伊格.瞬胜?否则,以巫秀霞的一贯作风,怎么会忘记补一个迟缓术?

    抗议假赛!本人认为,巫秀霞极有可能是伊格.瞬在泡完别系之余,顺便泡的一个本系!证据就是:两人在比赛时,当着无数双眼睛,还亲亲我我!动作尺度之大,不堪入目!

    建议一年级的未成年学生,以后禁止观看伊格.瞬与女选手之间的比赛!

    战斗值:80(事实上,只要战斗值60的魔法师就能打败他,但是前提是:必须会土系的‘迟缓术’!)

    潜力值:0(他应该是魔法系历史上生命值最厚的人物?不过说实话:他根本就不配做一个魔法系的学生!可是,他这样的斗气实力,如果放在武斗系,一场也赢不了!所以说,他是钻了比赛制度的空子!凭他的实力,无论什么系也不应该招收他,就不应该让这种败类踏入天云一步!也许他就是天云招生史上,最大的失误?)

    注:以上评价,系某实习调查员个人所言,该调查员由于经济破产,最近情绪极度低落,且愤世嫉俗,易燥易怒,甚至出现过精神失常的情况!以上系其个人酒后所言,不需负法律责任。

    如果涉及到人身攻击,‘云彩’概不负责。最终解释权归‘云彩’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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