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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种田文的极品小姑(四)

    两天后, 天刚蒙蒙亮,陆溪就醒了。

    她比陆家任何醒的都要早,听着公鸡的打鸣声, 抹黑进了柴房。

    打开一个老式的手电筒一瞧, 能看到角落里, 铺了大概五六平面积的腐质地上面,长出了新鲜的蘑菇——可以拿出去卖了。

    陆溪找到这么多含有菌丝的腐质地不容易, 这些天下来,可把她给累惨了。好在蘑菇长得非常快,她的付出很快就能见到成效。

    找来一个竹篓, 小心翼翼把蘑菇摘了放进去,等到竹娄装满, 拿上一块布盖上, 陆溪就走出门去。

    前一天晚上, 她就找村长借了自行车, 还借了一把秤砣,一大早就能立即启程。

    微风和煦,轻轻的吹拂在脸上,使人感觉无比的惬意。

    陆溪接着微弱的天光,小心翼翼的注意路上的路况, 车轱辘支呀支呀地转动着, 就这么开进了城里。

    此时, 城里的人也是刚刚睡醒, 街上依稀能看见几个行人,除此之外, 街道一片安静。

    陆溪停下自行车, 推着往前, 来到供销社。

    此时的供销社人也不多,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售货员倚靠着柜台打呵欠,显然也是刚刚醒来不久。

    陆溪来到一个写着收粮牌子的柜台前,问道:“蘑菇收么?”

    售货员爱答不理的样子,有气无力道:“收。”

    陆溪便掏出一朵蘑菇来给她相看:“同志你看,这都是好货色,刚刚摘下来不久的。”

    “湿货,不值钱,一斤两毛。”他随便摸了两下挑挑拣拣,“要是晒干了,一斤四毛。”

    要是晒干了的话,三斤能晒成一斤,价格却也没高多少,属实亏得紧。

    陆溪面上的笑容顿时垮了一下,她继续道:“能不能再多给一点啊?这些都是我从山上摘回来的,可不容易摘呢,就赚个辛苦钱。”

    售货员不耐烦道:“去去去,爱卖不卖。价格又不是我定的,你要不买,那就别来烦我。”

    陆溪抿唇,然后背起自己的竹篓,麻溜走了。

    傻子才在那儿卖呢。上次陆溪都在黑市里打听清楚了,这新鲜的蘑菇,一斤四毛都有人要的。

    她本来寻思着,如果价格还过得去,三毛一斤左右,她也就卖了,虽然比在黑市少赚了一点,但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她还能早点回去,哪想到,这里的收购价格低到离谱。

    完全够不上陆溪这么多天的付出。

    陆溪决定要冒点风险了,这年头,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想发家致富,哪能一点风险都不担呢?

    谋生活不容易,只要她跑得够快,就没人能追得上她。

    有“舞蹈家”、“格斗术”、以及“机甲战士”的加持,陆溪对自己的体能有足够的自信不被巡逻的人抓到。

    此时,天亮了不少,黑市里的人也多了。

    陆溪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她用一张头巾蒙住大半张脸,想必此时哪怕是陆秀英和陆建雄两人站在她面前,都不一定能把她认出来。

    做好这一切伪装之后,陆溪才找好位置蹲下。

    但凡身边路过一个像来买东西的城里人,陆溪就神秘兮兮的问对方,要货吗。

    陆溪从没想过,居然有这么一天,她就只是卖个东西,也能搞得像警匪片一样。

    “闺女,你这个蘑菇怎么卖啊?新不新鲜?”有个大叔问她。

    陆溪低声道:“刚摘的,上面的露水还没掉呢。补身体,尝尝鲜,都是好的,比肉还好吃呢。”

    那大叔拿起来蘑菇闻了闻,确定味道没有错,清香扑鼻,更不是什么烂货,这才兴奋道:“来,给我称五斤。”

    陆溪点点头,然后拿出秤砣来,给他称了五斤。

    陆溪定价一斤三毛钱,五斤的价格一共一块五。

    陆溪对这个年代的物价和工资有一定的了解,一个蓝领工人,一个月大概六七十块钱,这个大叔看上去气度不凡,看上去收入应该不低。一块五的钱对农村人来说,扣扣索索攒好久,不到不得已时不会拿出来用,但城里有工作的人,工资高,懂得享受生活,就能消费得起。

    大叔付了钱之后就离开了,他也半捂着脸,害怕让人看见。除他之后,再也没有人来找陆溪询价。

    陆溪稍微有些丧气,来的时候还想着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结果来了这一趟她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还是胆大的少,胆小多。

    人都是害怕承担风险、容易从众的,看来她的生意做起来并不容易。

    日头渐渐高升,天大亮。温暖明亮的阳光洒在身上,由一开始的舒服,到最后的燥热。陆溪心想着要不要回去算了,此时刚才买了蘑菇的大叔去而复返。

    他神色匆匆,着急问道:“闺女,刚才那蘑菇,你还有吗?”

    “有!”陆溪喜出望外,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第一个回头客了!

    “还有多少,我全都要了。”大叔掏出钱来,一开口就全要。

    他刚才买了蘑菇回去之后,和鸡肉一块炖了。本想就是增个香,怕是不会像陆溪说的那么新鲜好吃,哪想放下去之后,房间顿时香气四溢,就连邻居都跑来问了问,家里煮了什么东西这么香。

    那七十岁的老母一闻见这个味道,打听清楚来路之后,立即让他重新回来买。

    毕竟他老母亲说了,这样的好货色,平时可不多见。他们家人口又多,不管买多少,都能吃得完。再说了,要是一下子吃不完,还可以晒干晾起来,或者做成酱储存起来,当一口咸菜,不管怎么说,买下来都是划算的。这种买到山上长出来的新鲜蘑菇的机会可不多得!

    陆溪精神一震,她把剩下的蘑菇全部称完,又卖出了七块五的价格!

    就这样,陆溪把所有的蘑菇都卖出去了。钱踏踏实实到手之后,陆溪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意。

    大叔问了问她以后还来不来,平时都卖些什么东西。陆溪一一答了,说都是一些山货,还有自己捣鼓的小玩意儿,小零食,保管是外面没有卖的。

    大叔就说:“这样闺女,你待在这里,不安全,不如你以后进城,去我家。你卖山货,我都买。一来安全,二来不会让你白跑一趟。我的亲戚同事很多,平时里会走街串门,说不定看到你的货,也想买。”

    陆溪欣喜若狂,忙点点头同意了。

    虽然大叔说得含蓄,但陆溪听出来了:这意思是可以帮她介绍买家呢!而且换了场所,她被发现的概率就小了很多,安全性也提升了!

    城里人是按户口分量,每个月能买到的粮食都是定量的,所以就是手里有钱也没处去花,因为没有票。平时手里有闲钱,就会来黑市逛一逛,或者托农村的亲戚能不能带点东西来。

    但一来,黑市毕竟有风险;二来,农村的亲戚自己吃的也不多,未必有东西捎给他们,家里没有余粮,所以所有人都过得紧巴巴的。而现在陆溪说会经常往城里倒卖山货,对大叔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啊!

    有钱又怎么样?还是没那口吃的!

    这笔买卖,陆溪和买主互利共赢,敲定之后,两人的内心都是愉快的。

    和大叔说好见面的地方和地址后,陆溪才离开黑市。

    等走出那片地方老远后,陆溪才把头上的头巾拿下来,露出一张脸来,终于不那么闷了。

    幸好,以后可以假扮亲戚直接去大叔家,不然天天要这么捂着,也真是够受罪的。

    陆溪走进了供销社里,打算把家里缺的东西都买了。

    现在她身上有九块钱,能买不少东西。

    首先是晚饭的问题。

    这个年代缺衣少食,陆溪不会在衣食住行上亏待自己。现在住这一项上暂时没多大的改变,但在食这一项上,陆溪会尽最大的努力不亏待自己的喂。

    前几天天天吃萝卜,都吃得快成兔子了,陆溪决定除了买荤菜之外,还要买点素菜回去。

    陆溪买了两斤花生,花了四毛钱。这个时候是吃藕的好时节,只不过时令的蔬菜贵,陆溪没敢买太多,只要了三斤,花了九毛钱。

    剩下的就是荤菜了。

    今天供销社的人少,陆溪来到肉摊子前,居然看到还有一片残存的肥肉。

    这个年代,吃肉的机会少,肥肉是比瘦肉要金贵的,陆溪立即指着让师傅割下来了,打算回去炼油渣,家里的油也快用完了的,现在没有钱买菜籽油。

    最后,陆溪用一斤八两的肉票,买了一根猪后腿,花了一块五。

    冰糖也快没了,但陆溪不打算急着买。她那罐梅子酒也差不多入味,能卖了。下次进城时,如果受欢迎,她再多买点冰糖回去,继续酿。

    买了满满一车子的东西,陆溪才踩着自行车回家。

    她一边蹬着自行车,一边盘算着自己手中还剩下多少钱。

    卖蘑菇赚了七块钱,在供销社里买东西花了两块八,她现在还剩下四块二的存款。

    陆溪目前不打算花光,她决定攒一些下来,等有钱之后,就先买一辆代步的自行车。

    这个是很有必要的,总不能每次出门,都要去村长家借吧?那也太厚着脸皮了。

    只不过自行车在这个年代是大件,一个村里没几个人有,想买一辆自行车,不仅要票买,还要足够多的钱,至少得准备一百块钱才行。

    陆溪自己做的决定,不打算换陆秀英和陆家的其他人跟着承担风险,所有她只会从自己赚的钱里想办法拿出一百块钱。

    目前还任重而道呐。

    陆溪嘴里哼着歌,一路蹬着自行车来到村口。

    回家放了东西后,去给村长还自行车去。除了自行车,还给搭了一些花生给村长。

    总不能白用人家的自行车,这些花生都是陆溪精心挑出来的,个头最胖的。

    陆溪放下花生就要走,村长媳妇热情的留她吃饭,都被陆溪拒绝了。

    本来村长媳妇见陆家天天来借自行车,心里有诸多不满的,自己家的东西一直借给别人用,磨损了用坏了都挺糟心的,可这闺女会做人,嘴甜,还喜欢给他们送东西。

    有道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村长媳妇吃了陆溪的东西,也就不好意思小气了。

    这你来我往,家里陆溪送的东西越来越多,倒是让村长媳妇更乐意把自行车借给陆溪。

    毕竟别人借了也就借了,未必会像陆溪这样投桃报李。有的是仗着自己没自行车,看着她家有,让她家做贡献的。

    村长媳妇看着陆溪送来的花生心里全是满意。

    想着想着,忽然觉得不对,便对着自己男人说:“我说当家的,陆溪这女娃娃,是不是变了好多?怎么和外面传的不一样呢?我瞧着,不像读书读傻的呀。”

    村长说:“外面传的什么?人家本来就没有读傻呀!谁说书越读越傻的?”

    “可是……可是外面就是那么说的!”

    村长鄙视道:“头发长见识短,我倒瞧着是个好的。你不也是满嘴满眼的笑?人家送来的东西吃得那么欢呢?还埋汰。”

    “我去你的!”村长媳妇和他说不下去了,呸了一口,觉得话不投机半句多。

    不过她男人说的倒是有点道理。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陆溪这个女娃娃,看来是有两把刷子的,没那种带着坏心眼的机灵劲儿,聪明得恰到好处,让人如沐春风,连她这个一开始对陆溪带着偏见的,现在这心里头都被哄得热热乎乎的,见了陆溪油然就感到亲近。

    那到底是谁,在外面说她嫁不出去,懒得酱油瓶倒了都不扶的?

    这不挺好的嘛。

    本来好好一个姑娘,长得又好看,倒了适婚的年龄,应该很多人上门求亲的才对。就因为这些不着调的流言,让陆家上门的媒人一个都没有!

    村长媳妇含着花生嚼来嚼去,口头之欲被满足了,大脑也格外活跃,她越琢磨这事,心里就越是活络,渐渐有了个主意。

    -

    陆溪回到家里后,开始烧水做饭。

    大娃和二娃在家就总盼着小姑回来,一见她进门,立即一拥而上,大喊“小姑小姑”,一个给锤肩膀,一个给倒水,特别的狗腿。

    陆溪知道他们是想要糖。

    她抱歉道:“小姑忘记买糖了,不过有花生,一会儿给你们炒点花生米。”

    “好!”两个小孩立即开心的拍拍手。

    花生米他们也吃过,但不多吃。一般是爷爷和爸爸喝酒的时候,会买点花生米来做下酒菜,他们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爷爷和爸爸就会给他们夹几颗,香香脆脆的,特别好吃。

    陆溪招呼两个小的,抱来一堆柴荷,然后开始生火做饭。

    米下锅了,今天煮干饭,有肉吃,就得配点好饭,绝不能像之前那样将就。

    等火堆生起来后,陆溪拿出猪蹄,放在火上烧了烧,这一步的目的是去除毛囊上的异味,同时清理没有拔干净的猪毛。

    猪蹄被火舌裹住舔舐,表皮很快就呈现出一股焦黑的颜色,陆溪才停止继续炙烤。

    把炙烤焦黑的猪蹄放进清水里,用丝瓜囊洗刷干净,把焦黑的部分去除掉,露出底下金黄的颜色。

    到这一步,空气中就弥漫着一股食物的焦香味了。

    两个小孩子嘴馋,从陆溪处理食材开始,他们就像小萝卜扎在地里那样,扎扎实实地蹲在陆溪旁边,陆溪舍不得他们干活,不让他们打下手,他们还争着干,一步都不想离开。

    猪蹄在火上炙烤的时候,他们就在一旁看,等到猪蹄烤出点香味了,两个小孩心情都写在脸上,眼睛里倒映着火苗,亮晶晶的,都忍不住“哇”的一声,狗鼻子似的,用力嗅啊嗅,嗅啊嗅。

    嗅着嗅着就咯咯笑了起来,好像遇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开心事。

    陆溪拍拍他们的脑袋:“去,去菜园子给小姑拔点蒜苗和姜来。”

    “好!”两个小孩赛跑似的,忙跑向自家菜园子,吭哧吭哧,很快拔了一把姜和一把蒜,又蹬蹬蹬跑回来。

    “小姑,我们回来了。”

    陆溪让指挥他们用井水洗净,自己则是用菜刀把猪蹄给砍了,剁成小块。

    把洗净的姜切片,又加了点料酒,放进猪蹄里搅拌搅拌,先静置十几分钟,等着一会儿用。

    趁着这个时间,陆溪把今天买回来的肥肉切了,然后放进锅里,炼猪油。

    灶台的火烧旺,白色的、油汪汪的猪肉放进铁锅里翻炒几下,很快就被逼出油脂,铁锅也蒙上一层油脂。

    陆溪往里面加了一把盐巴,一个作用是能防止猪油直接和锅底接触糊底,一个作用是能给油渣一点底味,吃起来香。

    随着时间的流逝,炼油的锅底逐渐热闹起来。白色的猪油开始微微焦黄,有点蜷缩起来。在它们中间,咕嘟咕嘟的冒气一个接着一个的气泡。这是猪油里残留的水分被逼出来,蒸发。

    继续等了一会儿,猪油的颜色逐渐加深,陆溪用勺子稍微搅了搅,翻个面继续煎。

    等炼出来的猪油冒出的水泡逐渐减少变小,这说明水分已经被蒸发干净了,现在锅里留下来的,全是油脂。

    不过这还不够。

    只有把油渣炼成金黄色,才能最大限度逼出里面的油脂,油渣也能更好吃。

    最后关头,陆溪不敢大意,一直搅动油渣,同时减小灶台的火,只是用小火满煎。因为现在差不多能出锅了,稍微不留神,油渣就会炸过头,吃起来发苦,要十分留意才行。

    终于,见颜色差不多了,陆溪捞起一块油渣,咬了一口。

    “咔嚓”的一声响起,陆溪烫得直呵气却舍不得吐掉。

    酥脆可口的油渣已经炼好了,陆溪把油渣捞起来另外放置,猪油则是留在锅里,等着放凉。

    趁着油降温的时候,陆溪去另一个小灶台上烧了一壶开水。

    一切准备就绪后,才开始煮猪蹄。

    她把锅里的猪油捞起来,放在瓦罐里,锅底流油,但不多,只是浅浅一层。

    灶台重新加大火,等油温升高后,放进去料头和姜葱一起爆香,然后把腌好的猪蹄放进去一起翻炒。

    猪蹄也有油脂,这一步的目的是把里面多余的油脂逼出来。

    等猪蹄被炒得有点焦褐感,此时就把烧好的开水倒进去,一起炖了。

    开水本就是沸腾的,一倒进锅里,立马咕嘟咕嘟冒起泡来。

    奇异的是,这些开水倒进去之后,很快变成了白色的。

    要想炖出乳白色的汤汁,这一步放的必须是开水才行。如果是用高压锅炖,后面炖出来的,是软烂软糯,入口即化的猪蹄。不过现在没那玩意儿,也就只能将就了。不过这样用柴火灶炖出来的猪蹄,味道也不赖,就是要多费点时间罢了。

    陆溪盖上锅盖,放猪蹄在里头自己翻滚,她趁着这个时间,把一碗花生洗干净,藕削皮,然后切片。用清水泡泡,去除多余的淀粉,然后和花生一起倒进锅里,然后加大火,继续炖。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陆溪才掀开一次锅盖,稍微搅动了一下,防止糊底。见水快炖没了,就又继续往里面加了开水。

    汤还是乳白色的,看上去十分可口,一看营养就很足。

    炖了大概一个小时候,猪蹄的胶质都被炖出来了,陆溪用勺子舀起汤汁,发现乳白的汤汁里,多了点浓稠的胶体。

    差不多了。

    陆溪把灶台的火转小,慢慢的继续热着,打算等家人回来再上桌吃饭。

    “他们家今天吃的什么,又这么香?”

    “陆家这是发达了?”

    “是那个小女儿本事大吧,同样的菜,人就是能炒出国营饭店的水准来,不服不行。”

    “说得你好像吃过国营饭店的菜一样,依我看,比国营饭店的还好吃!国营饭店里就没这味儿!”

    “要谁能娶得这样的闺女,那真是有口福了。”

    一群人七嘴八舌路过陆家的篱笆门口,说的话全让陆溪听见了。

    陆溪暗暗摇头,还娶她呢?抱歉,她目前没这样的想法。

    不过对于同村人的改观,陆溪还是乐见其成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她可不想看着原来的坏名声越传越远。

    她招来两个小孩:“快,去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回来吃饭。”

    终于要开饭了,大娃二娃撒开脚丫子就跑,一个个像阵风似的。

    陆秀英和陆建雄他们回来之后,一进屋就闻见浓郁的肉香。

    陆建雄眼眶就红了,痛苦并快乐着,他喃喃道:“又吃肉,又吃肉,这样吃下去,家里有金山银山都吃不够的!”

    陆秀英瞪他一眼,不客气道:“闺女孝敬你你还不乐意,那行,一会儿你别上桌,就看着,我吃完,给你块骨头就行。”

    还给他块骨头就行,当他是狗呢?!

    陆建雄气不打一出来,气哼哼瞪她一眼,自己洗脚洗手去了。

    闺女也是他的闺女,又不是陆秀英一个人的闺女,吃还是要吃的。何况闺女猪的饭越来越好吃了,比酒席还好吃,凭什么不让他吃?

    饭桌上,陆建雄忍不住提了一句,他含蓄道:“溪溪啊,爸知道你有孝心,身上也有点体己钱,但过日子不能这么过,天天大鱼大肉,什么家底能兜得住啊?以后别这么花钱了,这一顿又花了不少钱吧?听爸的,从明天起,我们吃几天的糠。”

    陆溪:“……”

    吃糠?

    记忆中确实有过。

    不过那都是实在饿得没饭吃了,闹饥荒的时候,不得已才会吃的。因为糠吃下去不能消化,会闹肚子。老人小孩吃了都不好,吃多了成人身体也不好,一般都是用来喂牲口的。

    早就知道陆建雄有点抠,但没想到抠到这个地步。

    陆溪解释道:“爸,你放心吧,我花的是自己赚的钱。我……我不是在柴房种了点蘑菇吗?然后去供销社收粮站卖了,身上有几块钱呢。我平时在家里不懂事,孝敬你们是应该的。你就放心吃吧,我不会花家里的钱。”

    陆建雄还想说些什么,但没张口,就被陆秀英一眼瞪住,道:“吃都堵不住你的嘴!”

    至此,没人再说话了。

    今天晚上这顿炖猪蹄,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炖猪蹄。

    猪蹄炖得软烂,哪怕是牙口不好的老人,也能一下子就嗦下来,十分好吃。包含胶质好肉沫的汤放凉,还可以做肉冻,可以说没什么不满意的了。

    一时间,只能听见吃饭的声音。

    吃完饭后,何氏自己主动洗碗收桌子。在她看来,饭都让小姑做了,她要是不表现点什么,显得很过意不去。

    而此时,陆秀英悄悄把陆溪拉到角落里,暗暗告诫道:“我的傻闺女,你是不是傻啊?你说说,你买那肉干啥?”

    “诶?”陆溪愣了一下,搞不明白了。

    明明家里,最支持她的应该是陆秀英才对,怎么这会儿反倒说不行了呢?

    陆秀英见她一脸迷茫的样子,又狠狠的叹口气,轻掐了一把陆溪的胳膊,训道:“你说你一个没有出嫁的小姑子,吃你哥的,吃你爸的,那不是理所当然吗?凭什么要花你的钱,用一个女娃的钱来养家啊?他们要脸不?”

    她越说越激动,继续数落道:“男人不当家,还要他们干啥?你别犯傻了,赚了钱也不能说出来,更不能全让他们吃进肚子里了。东西吃完了,谁还记得你的好啊?你要是有钱没处花,上交给我啊。我帮你攒着,给你攒嫁妆。女人啊,手头还是要有点体己钱才行,不然去婆家也要看脸色的!”

    陆溪刚要说的一肚子话都给咽了回去。

    陆秀英确实是真心实意为她好的。

    不过她自己也不是一点打算都没有的傻白甜,带着一家子吃好喝好,还是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的。

    可能在陆秀英眼里,她这是赚了几块钱,就把那几块钱都贴补家里了,这样的姑娘确实是傻的,简直像抽干了自己的血来喂养别人,可她陆溪才不是那样的呢。

    她是花了几块钱,但她以后还能赚更多的!她的前途不会止于此,等到她赚到了更多的钱,几块钱算什么?现在拿着几块钱,给家里人做了顿好的,看着他们吃得开心,她的心里也是开心的。

    尤其是那两个小孩子,长身体的年纪,缺着营养,天天眼馋着别人家的饭,她看着也辛酸。

    陆溪安抚道:“妈,我知道了,这世上对我最好的就是你了。不过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呢。”

    说着,一边掏出剩下的四块钱,对陆秀英眨眨眼:“你看,我还有呢。等我以后赚了大钱,就带你享福,都给你。”

    陆秀英松了一口气,道:“那就行,自己的钱自己收着啊,我不管你了。”

    说完,果真不管她了,也没说让陆溪上交。

    啊,亲妈!

    -

    陆溪并不急着频繁进城贩卖东西。

    接下来几天,她一直致力于蘑菇孢子的生长上,一直在观察第一批蘑菇孢子。

    除此之外,她还自己搭了个架子,一共四层,用来培育蘑菇。一层的产量就有三四十斤,四层,那得一百多斤,只要卖一批,就能入账不少钱,没多久她的自行车就能有了。

    至于这个木架子,陆溪可以自己搭。

    以前陆溪学过榫卯的工艺,所以这点木匠的活对她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当陆溪拿出工具来,上山砍了老树回来打滑时,陆家人全吓了一跳。

    陆建雄问道:“又搞什么?又搞什么?你以为木匠的活是那么容易干的吗?你从山上砍了树,我们是要种回去的!”

    陆溪敷衍道:“当然会了,书上都教了。”

    嘻嘻,反正除了她,这儿没人上过学,鬼知道书上教的什么。

    陆建雄果然就不说话了,嘀咕几声默默走开。

    他知道,自己是做不出任何阻止的举动的,这个家里,就数他说的话最不管用了。

    陆建雄躲在屋檐的阴凉处看着陆溪忙活,打算等她撒手不干了,再给她收拾烂摊子擦屁股,可没想到,看着看着,她居然真干得有木有样!

    真是见了鬼了!

    这书上还真是什么都教啊!怪不得说读书能改变命运呢!

    陆建雄懂了,一时间感慨万分。

    第二天,陆溪的架子就做好了,当然不是她独立完成的,陆大和陆建雄都帮了不少忙,所以进度很快。

    两人帮忙把夹子抬进柴房里,按照陆溪的指挥放好,然后就任由她折腾。

    陆溪把摊在地上的腐质地转移到第一层架子上,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还空着,需要找更多的腐质地才行了。

    在她还没有研究出最佳配比的培养基时,用本就含有菌丝的腐质地来培育,是最简单的办法——其实也就是把山上本就会长出蘑菇的土挪到家里来,然后等成熟了一块摘罢了。要说技术,还真谈不上。

    夜晚时,陆溪又偷偷从鸡笼偷了把鸡屎撒进去。

    偷屎真刺激。

    -

    五天后,陆溪又进城了,因为第一批孢子的蘑菇长出来,能摘了。

    考虑到上次大叔已经买了不少,段时间不能消耗太多,所以陆溪这一次没有全部摘下来,只是挑肥大的摘了,剩下的打算再养养,卖不出去还能晒干,吃的时候用水泡发就行,延长储存的时间,香味也不会流失掉。

    除了蘑菇之外,陆溪还带上前天从山上挖来的山药,还有一罐梅子酒。

    见到大叔后,果然不出所料,蘑菇他没怎么收,不过还是帮其他的亲戚买了两三斤,山药倒是全部收了,还有梅子酒,也买下来了。

    陆溪当场让他尝了一口,大叔尝过之后,欣喜若狂,没见过这种清爽的吃法,当下表示还要买得更多,问她还有没有。

    陆溪笑道:“这梅子酒清甜爽口,果酒是女孩子都能喝的,后劲也不大,不过我现在没有了。如果你想要,倒是可以多酿几罐,酿好了,我带来给你。”

    酒也是好东西,供销社轻易买不着好酒,而且放久也不怕坏,大叔当下答应下来,让她多酿一点。

    陆溪知道这个生意,她也能继续做下去了。

    完成交易后,陆溪又拿到了十多块钱的进账。

    山药是野生的,这个年代比蘑菇要更难得些,所以买得贵。梅子酒也是个稀罕玩意儿,所以一罐卖了两块钱。

    拿到钱后,陆溪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必须的香料、盐、冰糖,还有必不可少的晚餐。

    不过陆建雄说得也没错,天天吃肉,多少家庭都不够折腾,所以陆溪打算等会自己去河里抓条鱼,抓到就炖鱼汤,抓不到就将就吃了,家里还有油渣,用来炒萝卜也很香的。

    买完了东西后,陆溪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去了一趟城里的邮局。

    出门之前,陆建雄说了,让她去邮局看看有没有人信寄来。

    邮政员不下乡,所以村子里的寄件都是要自己进城拿的。

    陆溪报了一下名字,那邮政员翻找了一会儿,还真找出来一封信来:“陆建雄?这里有一封信。你是什么人啊?”

    “他女儿,我代领的。”

    拿到信封后,看到信封上的寄件人是:陆地。

    她三哥。

    这是从军营里寄出来的信件。

    陆溪放在手里掂了掂,发现挺厚实的,里面应该装了不少票和钱。

    三哥真好。

    陆溪带着信封,笑眯眯回家去了,等着陆秀英和陆建国回来就拆了,读给他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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