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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 诚意(¥)

    康斯坦丁在性格上有着难以弥补的缺陷,所以双生子里,永远都是诺顿掌控话语权。

    要谈判,自然要和诺顿谈,至于康斯坦丁...这话说起来可能不太好听,但夏弥一直觉得,康斯坦丁的智商和她的哥哥芬里尔是同一级别的,  稍微谈的复杂一点,就只会阿巴阿巴了。

    “让诺顿亲自来,若是他不愿意,我们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夏弥沉着脸。

    “可是哥哥他...”康斯坦丁为难的挠挠头,这会哥哥估计还在婴儿车里睡觉,回去说不定还得换尿不湿,宝宝一天至少要保证15小时的睡眠时间,他实在不想把熟睡的哥哥吵醒。

    “怎么,  诺顿现在有什么难处吗?”夏弥见康斯坦丁迟疑的样子,回想起青铜与火之王被杀死的传言。

    早在几个月前,这件事就传开了,夏弥在猎人网站注册过一个只用来浏览信息的账号,猎人网站是一个极为神秘的网站,似乎不属于卡塞尔,夏弥在网站上看见了青铜与火之王被猎杀的消息,猎杀者为卡塞尔。

    正因如此,她才升起了入学卡塞尔的念头,目的就是验证这件事的真实性。

    如果消息为真,那么诺顿和康斯坦丁的龙骨十字,也应该在卡塞尔的手里,如果消息是假的,她去这个混血种学院里摸摸底,  也不亏。

    而且在今天她报名面试前,  就知道面试成功的考生,每年最高能获得36000美元的奖学金,  最低档次也有10000美元,  这钱可比她去打工赚来的划算多了。

    有些扯远了,总之夏弥入学卡塞尔最大的原因,不是为了奖学金,她是为了找寻龙王的龙骨,才做了这个决定。

    所以诺顿让弟弟康斯坦丁来见她,是因为受了重伤,其实他的处境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因此才让康斯坦丁来找她这個曾经的盟友,想要再续前缘?

    这么一想,事情就变得合理了。

    “如果诺顿不方便,我也可以去见他。”夏弥觉得自己离真相很接近了,那老大三粗的诺顿,从来都不会使用什么计策,她甚至觉得自己有了谈判的资本,因为现在是诺顿有求于她。

    “我必须和诺顿当面谈。”夏弥要看见诺顿现在的状态,才能摸清楚,自己手里有多少筹码。

    如果诺顿的情况比她预想的好,那她就适当性的让步,如果比她预想的差,  那就可以多争取一些利益。

    她的态度异常坚决,不见诺顿不松口。

    康斯坦丁无助地看向了路明非。

    夏弥心想,路明非肯定是诺顿给康斯坦丁安排的智囊,在智商这一块,少有龙类能比过狡猾的人类。

    “那我们找个地方吃饭,把你哥哥带上?”

    路明非试探性的问一句,他当然希望事情能顺利的发展下去,大伙能心平气和,就最好。

    康斯坦丁转头又望着夏弥。

    夏弥点点头,“可以,你们安排吧。”

    到现在,她也认为诺顿是管事的主。

    ...

    宝格丽酒店,餐厅。

    如上万条珍珠项链垂下的水晶吊灯挂在天花板上,戴白手套的侍者撬开一瓶82年的拉菲,高脚杯里深红色的酒液反射出醉人的光泽。

    舒缓的古典音乐奏响,那是现场表演的小提琴乐队。

    貂毛的柔软地毯铺在大理石地板上,侍者为夏弥拉开一张椅子,同时呈上了法式洋葱汤,盛汤的容器是一颗挖开的洋葱,浓郁的迷迭香香气飘进夏弥的鼻尖。

    夏弥把书包的肩带取下来,挂在了靠背上。

    “今天这里包场,不会有任何外人打扰。”苏恩曦的头发盘起来,抱着一本不知道做什么用的文件,站在路明非的身后。

    她穿着意大利名匠手工定制的正装,光彩照人,气场十足。

    康斯坦丁搂着一个婴儿,拿着奶瓶如慈母般喂奶。

    大厅里金碧辉煌,到处都是金钱的气息。

    一曲演奏完毕,音乐队离开了房间,侍者端上浇着酱汁的牛排后,一一退场。

    夏弥的眼珠子转动,左看右看。

    她当然不会为了这点东西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大惊小怪,好歹她也是龙王,有过自己的宫殿和统领的领地,见识这方面,她不比任何一个人少。

    但她现在的处境就像是末代皇帝溥仪,自离开皇宫后,已不知多少载,再回到这样奢华的宫殿里,竟然是靠着别人请客,想到她自己那间小小的、又破又漏风的房间,一种莫名的悲哀涌上心头。

    大家都是龙王,她怎么就混的这么差呢。

    混的差也就算了,关键这个比她混的好还是曾经她鄙视智商的诺顿,这属实有点让龙难受了。

    “让诺顿出来吧。”夏弥端坐在位置上,双手搭下,此刻她终于有些许龙王风范了。

    她收起了这些没必要的小情绪,在人类世界待久了,忽然转变过来,还有些不习惯。

    “哥哥,别喝了。”康斯坦丁从婴儿嘴里抽出奶瓶,然后拿着一张柔软的棉布垫在餐桌上,把婴儿放了上去,同时拿着口水布给他擦嘴。

    婴儿和夏弥对上眼,挥了挥手。

    “你刚才喊他什么?”夏弥好不容易树立起的威严崩塌了。

    “哥哥呀,你不是要找我哥哥吗?”康斯坦丁拉着婴儿的手,帮助他站起来。

    夏弥顿时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说:“诺...顿?”

    婴儿摊开小手,一团金色的火苗在他的手心燃烧,但又立刻熄灭。

    “真是你?”夏弥凑近了看,戳了戳婴儿的脸蛋。

    婴儿点头,刨开了她的手,表示回应。

    “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夏弥坐回了座位上。

    “唔唔唔。”婴儿支支吾吾地发出呓语。

    “哥哥说详细说事情太过复杂了,还有他说现在不要叫他诺顿了,要叫他罗纳德·唐,或者老唐。”

    “你不愿意说,我就不追究到底了,至于称呼,对你我来说,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夏弥眯着眼睛,“所以我们现在还算是盟友,对吧?”

    婴儿点头。

    “那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唔唔唔。”

    “哥哥说,不是他找你有事。”

    “是我。”路明非朝着夏弥挥手,“我找你有事。”

    “你?”夏弥终于把注意力转移到路明非身上。

    忽然间,她发现一件事情,那位不知名的女秘书一直站在路明非的身后,寸步未离,康斯坦丁站在路明非的周围,诺顿四肢着地,也在路明非面前的餐位上,还有绘梨衣,所有人都把路明非簇拥在中间,仿佛他才是权利的中心。

    隐约间,夏弥看到了王座。

    路明非从怀里取出一颗红的发黑的贤者之石,纯净的宝石散发出鲜血一般的光泽,夏弥屏住呼吸,整个人都要被吸进去。

    她能清晰地感觉到,宝石中蕴含的权与力。

    “我想要伱的血,作为交换,我可以把这颗宝石送给你。”路明非将宝石放在了桌上,它就静静地躺在那里,散发出致命的诱惑。

    自宝石被拿出来,夏弥的双眼就没从上面离开过。

    “要我的血?我的血可比不上它的价值。”夏弥不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事情,但她仍然伸出手指,想要去触碰宝石,在她葱白的指尖触碰到宝石之前,路明非又将它收了起来。

    “我要你全身的血。”

    夏弥立刻明白了路明非想干什么:“你想要...重启封神之路?别想了,人类承受不住龙王的血,你会死的,如果你真的想走完封神之路,我可以帮你找来一只次代种或者三代种,它们的血,足够了。”

    “不,不是我要换血。”路明非摇摇头,握住了绘梨衣的手。

    “是她?”夏弥静下心来感受着绘梨衣的血统,“原来如此...超越了界限了混血种么?”

    “如果你同意这个交易,它就属于你了。”路明非攥着宝石,将它举在灯光之下。

    “虽然这很有诱惑力,但失去全身的血,即使是龙王,也无法再活下去。”

    “所以你拒绝是么?”

    “不,我没说我拒绝,虽然我的血不够,但是...我还有一个哥哥。”夏弥说:“把那块宝石给我,我就带你们去见它,然后帮这孩子换血。”

    “是芬里尔,它也苏醒了。”康斯坦丁说:“之前我和哥哥用星相占卜,找到了两位龙王的方位,就是你们。”

    “你说的没错,就是我们,哥哥的龙躯有几十米,接一个浴缸的血出来给她洗澡也只是毛毛雨。”夏弥指着绘梨衣说:“所以把那块宝石给我吧,我保证让你们换血换到爽。”

    “现在不行。”路明非摇摇头,“我们之间信任度还不够。”

    “你怕我拿了东西跑路?”

    “可以这么说。”

    夏弥看了看诺顿,又看了看康斯坦丁,两位龙王都在这个人类面前保持着沉默,她终于可以确定,路明非才是这里的主事人。

    尊贵的青铜与火之王,王座上的双生子,在为一个人类打工?凭什么?

    她认识的诺顿,不该是这样的,路明非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难道凭他的钱吗?

    “信任是相互的。“夏弥酝酿片刻说:“你不能只单单让我拿出诚意,我怎么知道你找我哥哥不是要对我们兄妹俩下手?”

    路明非似乎早就做好了准备,他抬起手,苏恩曦打了个响指,酒德麻衣退出一辆银色的小推车。

    小推车一共有三层,第一层,装着名贵的首饰,珍珠项链、珠宝首饰、成块的金条,在灯光的照射下明晃晃的。

    第二层装着现金,磊成堡垒的现金,成捆成捆的,那大红的颜色,直让人喜庆。

    第三层,装着糕点饼干,马卡龙,坚果碎曲奇...琳琅满目。

    “我知道你看不上,但是这些,是我仅有的,能表达诚意的方式了。”路明非把手搭在小推车上。

    夏弥很好的隐藏起自己内心的澎湃。

    她用眼角的余光,轻轻扫过那些现金,这些有多少?

    如果一捆是一万,至少有100万吧,她要打多久的工才能挣到这么多的钱?

    酒吧一个月的工资是6000,肯德基员工加外送的月工资是4500,传单派送不是每天都能接到,按一天200来算,一个月顶多1500的外快,加上其它零零散散的工作,她把自己的所有时间都拿去打工,一个月最多最多,也就15000不到20000的样子,高一点按18000来算吧。

    一百万万除以一万八...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她要工作五十五年,才能赚到这么多钱。

    还不算最上面的首饰珠宝,那条纯金的项链上镶嵌着鸽蛋大的红宝石,就这一条,至少得卖几十万吧?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老是有人在网上喊,我不想努力了,这就是吃软饭的魅力吗?

    夏弥有一种扑上去,在钞票里洗澡的冲动,她把这种冲动归根于龙类喜爱财宝的本性。

    她也是一头贪婪的龙,龙都爱财宝,喜欢亮晶晶的金子,这有什么错?

    这没有错!

    而且她还是大地与山之王,掌管土元素的龙王,喜欢金矿石和宝石,有问题吗?

    但是不行,不能表现的太明显,要忍住冲动,要是被看出来,她就输了!

    所以她背着书包轻描淡写的走到了小推车前方,手指轻轻从金银首饰上划过,勾住了那根最大最粗的金项链,上面镶嵌着一颗纯净的祖母绿,以她大地与山之王鉴定宝石和矿石的天赋,她准确的找到了这里面最有价值的项链。

    至于现金,她象征性地拿了两捆,装到了书包里,第三层的糕点,她也随便挑了一盒,是她最喜欢的坚果曲奇,其实她很想有一个麻袋,把整个推车都装进去。

    但是她要保持龙王的尊严,不能掉价!

    龙为了尊严,怎么能连钱...呸怎么能为了钱,连尊严都不要了呢!

    “所以,我们之间有信任了么?”路明非眼睛若有若无的往夏弥的书包上飘,心想里面的砂糖橘不会被压坏么?

    “暂时有了。”夏弥踏着优雅的步子回到座位上,好像她一点都不在乎那一车的财宝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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