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215章 战争结束

    “如果伊藤首相不能做主,还请你们派能做主的来,比如明治~”

    唐仪不紧不慢的说了一句。

    这话着实有些侮辱小日子。

    他是外交一把手,却要让一国首领出来谈判?

    伊藤博文能来,首相对司正已经算自降级别了。

    唐仪还想让天皇来和他谈?就连语气中也只称明治,天皇后缀都没了!

    听到唐仪的话,伊藤博文面色一僵。

    其他小日子也是脸色不好看。

    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站起来说道:

    “唐仪阁下,虽然我们战败了,但还请不要侮辱我们。”

    陆军大臣大山岩更是拍桌子打板凳的叫嚣:

    “我们还能继续作战!我们还有几十万大军和几千万忠勇的臣民!”

    听到大山岩的话,唐仪不屑的笑了一声,眼神轻佻的看着他,并轻轻的来了一句:

    “那就继续打啊~”

    大山岩懵了,这是一个外交大臣在谈判这种严肃场合能说的话?

    可他也不想想,是谁先叫嚣战争的。

    经过唐仪的提醒,小日子众人都脸色阴沉,各个咬牙切齿却无可反驳。

    继续打个屁啊,能打我们还会在这里和你卑躬屈膝?

    “唐仪阁下,这里面的条款是否可以商量,哪怕是一条都行!”

    伊藤博文不甘的向唐仪提议道。

    伊藤还想争取一下战舰抵扣问题,这两艘万吨战舰是小日子未来的希望。

    他宁愿给钱也不愿把战舰交给明秦帝国。

    至于其他条款,看唐仪的样子和书写的详细程度,这些都是不可以谈的。

    “伊藤首相,不怪我没提醒你。”

    “这一次的条款,已经是帝国的底线。”

    “作为一衣带水的邻国,帝国才会拿出自己最真诚的一面。”166小说

    唐仪的话表明了帝国的态度。

    里面的条款没有虚的,也不像正常的谈判内容可以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伊藤博文听到这,真希望小日子不是明秦帝国的一衣带水。

    真的是离天堂太远,离明秦太近。

    伊藤博文只能恭敬的送唐仪前去休息,他们要好好商量一下。

    接下来的时间完全就是吵架现场。

    针对明秦的各种条件,内阁吵翻了天!

    没办法的伊藤,只能带着帝国的文书又跑到了京都,

    想守着明治天皇,等他清醒后汇报一下拿个主意。

    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3号早晨,明治天皇难得清醒了一下,并吃下了一碗米粥。

    伊藤博文也顾不得天皇的健康问题,噼里啪啦把明秦的条件一字不差的给明治天皇全交代了。

    明治越听脸色越是红润,甚至回光返照般,用力捏紧了披在身上的被褥一角。

    接下来就是沉默,无尽的沉默。

    伊藤博文低着头,恭恭敬敬站在下方等待明治天皇的决断。

    “答应他!”

    听到天皇答应了对方的条件,伊藤博文抬起头看向明治天皇。

    伊藤博文一瞬间吓到了!

    明治天皇面无表情的坐在案前,眼睛睁得老大,嘴角不断的溢出鲜血。

    “御医!御医!”

    伊藤博文火急火燎的召唤御医,两名医官背着药箱来到天皇身边一顿抢救。

    可惜,明治天皇还是gg了。

    这比他正常的死亡日期提前了14年。

    也是被明秦帝国欺负惨了~

    伊藤博文强忍悲痛,带着已故天皇的诏御又赶回了马关。

    连天皇的后事也没管,这时候最重要的是让战争结束,这样一来小日子才能喘口气。

    留在马关的众臣得知明治逝世,就像被抽去了所有精气神一样。

    每个人都是萎靡不振,凄凄艾艾的。

    明治天皇睦仁还是很有本事的,别管他干了啥破事,但对于日本的崛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不过,没能像原时空那样把日本变成列强就挂了。

    德康八年1898年2月6日,唐仪再次进入谈判会场。

    看着明显变了的日方人员,唐仪腹黑的想道:

    “我还是喜欢你们桀骜不驯的样子。”

    他当然知道明治挂了,为此还笑嘻嘻了一阵。

    不是幸灾乐祸,而是他知道,天皇一死,伊藤博文他们再也没有精力和自己扯皮,他唐仪很快就要回到帝国了。

    双方很是迅速的签订了和平条约,《马关条约》如下:

    第一款,日本放弃“日本”或“大日本帝国”称号,改称倭国。

    第二款,倭国天皇放弃尊号,改王礼、称王号,规格如明秦郡王级,之后的世代继承,需得到明秦册封。

    第三款,倭国承认,琉球为完全无缺独立自主之国,故立刻释放原琉球王尚泰及其家属。

    琉球王国应包括:奄美大岛、琉球岛、琉球群岛、先岛诸岛。

    第四款,倭国将九州岛之主权转让明秦,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明秦。

    第五款,倭国当从速办理主权移交及归还属国之事宜,以期奉委之后限3月为期。

    第六款,倭国约将库平银5000万银元交于明秦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3次交付。

    第一次2000万银元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6个月内交清。

    第二次1000万银元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18个月交清。

    其余2000万银元应在第二批款项交付后,逐年交纳,终2年结清。

    第七款,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一年之内,明秦准许倭国让与之地方人民自选居所,若想离去者,任其变卖所有产业退去。

    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全部视为明秦帝国臣民。

    又,琉球一地应于本约批准交换后,倭国立即自行组织登记撤离。

    第八款,倭国开放其横滨、大板、青森三处通商口岸,明秦在此三处之商品不得高于3层税务。

    第九款,本约批准互换日起,两国海陆军应罢兵息战。

    第十款,本约奉——明秦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倭国国王批准之后,

    定于德康八年3月1日,即明治三十二年3月1日在福州互换,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自此,明秦帝国的统一之战全面结束。

    从德康六年1896年9月1日,德康皇帝高呼南征口号起,直到德康八年1898年2月6日,

    虽然后期主要是和太平洋联盟几大流氓作战,但历时17个月的战争,最终还是以明秦帝国胜利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