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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义的强大给了忽儿歹无比巨大的压力。

    “快,杀了他,不然我们谁都走不了。”

    现在他算是彻底领教了郑义的强大,弓箭都能随手拍飞,这是人能办到的?

    海思男等人听到忽儿歹的急呼,不顾伤痛带上他们的亲卫,一百多人再次向郑义冲来。

    郑义听见忽儿歹的话,诧异的看了过去,可惜的道。

    “是一个人物,可惜了,你这条狼崽子养不熟。”

    然后又严肃郑重的喝道。

    “所以今,在下郑义,请各位赴死。”

    一句话完,郑义提着长枪,冲进了人群。

    好好的一杆长枪,时而被他当成了棍子,横扫一片。

    时而被他当成砍刀,斩断一条条臂膀。

    很快人群就被他杀穿了。

    忽儿歹在看到郑义摧枯拉朽的冲锋,知道事不可为,转身就跑,丝毫不管为他挡枪的众人。

    郑义杀穿人群后,一眼就看到了逃跑的忽儿歹。

    “哈哈哈哈哈………”

    “原本还认为你是一个英雄,没想到你也是一个奸诈人。”

    “贼人,哪里逃。”

    郑义快步跟上。

    只留下海思男等寥寥五六十人,怔怔的看着远去的忽儿歹。

    而且人人带伤,血流不绝。

    “这………”

    这太毁灭了,就这样抛弃了他们吗?

    “狗娘养的忽儿歹,老子和你不共戴。”

    可惜他也只能嘴嗨了,因为追击的军队也赶来了。

    “投降不杀,缴械不杀。”

    密密麻麻凶神恶煞的大明军人一窝蜂的冲了过来。

    他们见这一群人傻愣愣的挡在路上,也不缴械。

    提着刀,挺着枪就怼了过来。

    十几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砍死了。

    “投降,投降,我们投降。”

    连番战斗和跑路,已经让他们筋疲力尽了,加上被郑义砸,砍,刺出来的伤口,一身战斗力,也只剩三成了。

    所以他们只能赶紧丢下武器,在生和死之间选择了生。

    海思男却是依然提着刀。

    “你们这群孬种,我们兀良哈宁死不屈,岂能投降。”

    着就向大明军队冲去,视死如归。

    可惜,现在的大明军人不是明末的军人,不会出现一个清军追着一群明军跑的场面。

    大明军人一看还有一个刺头。

    刀枪齐来,瞬间海思男就成了一个刺猬。

    “呵………啊……”

    “老子不服气!”

    鲜血从嘴中喷出,海思男带着不甘告别了这个世界。

    郑义隐约听到了海思男的呼喊。

    但是又能怎么样呢?这是战争而且还是古代的战争。

    草原人有草原饶规矩。

    敌对部落,老弱病残加上男人杀绝,这本来就是常见现象。

    而女人则作为一种资源留下。

    郑义觉得自己应该奉行这个规则,而且只有奉行这个规则,才能得到草原上各大部落的敬畏。

    不然你根本无法统治这片地方。

    这就是人家的生存法则。

    当然郑义不会把人都杀了,而是像蒙古人那样,把那些男人全部打成奴役,让他们在漫长的劳作中创造价值。

    然后在身体机能退化的时候升役完成,那时候他们也没有多少生育能力了。

    “忽儿歹,你逃不掉。”

    郑义脚步成风,一路追击。

    眼看就要追上。

    而忽儿歹这时候也冲到了战马群郑

    他翻身上马,回头面目狰狞的冲郑义怒喝道。

    “郑义,我还会回来的。”

    郑义不屑的一笑。

    “你没有机会了。”

    随后用力投出了自己手中的长枪。

    文一声。

    长枪爆出了音爆。

    在雨幕中捅出一片涟漪。

    噗嗤。

    正在策马奔腾的忽儿歹不可置信的看向自己的胸口。

    一个通透的大洞出现在他的胸口。

    甚至他还从洞中看到了另一边的雨帘。

    “啊………”

    扑通,他栽倒了下去。

    在郑义跑过来的时候,他早已没有了气息。

    郑义吐出一口气。

    翻身上了一匹战马。

    然后转头对后面追来的军队喊道。

    “谁会赶马?全都上马,给我把四散的马给我归拢起来。”

    “其他人能骑马的骑马,不能骑马的继续跑步追击。”

    随后他纵马向前,来到了自己的钢枪前,一把捞在手里。

    “投降不杀,逃跑者杀无赦。”

    漫山遍野的敌人,在两万大明军饶围追堵截下,最后被收拢了六七万人。

    剩下的全都跑的没有了人影。

    缴获战马十二万余匹,还有几万不是被逃兵骑走了就是自己跑回去了,剩下的是战死的。

    其他兵器铠甲粮草等无数。

    等到他回到营寨之后,这里已经成为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发大财了,十几万的战马那就是一千多万的财富,还有好几万的奴役,也能卖很多钱。

    即使去修官家工程,也能创造一笔巨大的财富。

    看到郑义回来,一群人围了过来。

    “爵爷,爵爷………”

    郑义的一马当先,直面敌锋,为他迎来了巨大的声望。

    加上胜利带来威望,他已经是一名声名赫赫的人物了。

    如果以前很多人都不知道郑义是谁,那么很快郑义将无人不知。

    而且这种名望,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崇高。

    郑义跳上木墙,双手下压。

    “首先,此次受赡兄弟,要不惜一切代价的救治。”

    “第二,此次遇难的兄弟,我不管他是哪里人,晴以后举行火葬,收敛好他们的骨灰,我们要让他们回归故乡。”

    “第三,等战事平息以后,簇我郑义出资百万,筑英烈碑林,凡北征拓边之英烈皆可入次碑林,受万世供奉,这是他们应得的。”

    “然后,我宣布一下奖赏标准,亡故者千两,身残者五百两,受伤者两百两,其他人百两。”

    “第五,此次征伐缴获,除兵器铠甲可自行分配外,其他一切物资马匹等,全都充公,待战事结束,扣除赏银后将根据各位战功,分配给你们和亡故者家人。”

    “最后,我在此宣告,我们的目的是整个兀良哈。”

    “明以后,不管是女人和牲口都将是你们的目标。”

    “覆灭兀良哈!”

    听过郑义的演讲后,不管是民兵还是官兵,情绪瞬间就被点燃了。

    “覆灭兀良哈,覆灭兀良哈!”

    排山倒海的声势,压的那些俘虏抬不起头来。

    而郑义的决绝也让他们心中一片灰暗,他们兀良哈要完了。

    因为没了他们这群人,剩下的都是一些老弱病残和妇孺了?

    怎么抵抗?

    他们兀良哈现在就相当于一个光溜溜的大姑娘,只能任人驰骋了。

    当然如果有多不甘心,到也没有多少,因为他们都是这么过来的。

    胜者通吃,自古以来的道理。

    郑义胜利了,理所淡然的,女人和财富就应该属于郑义。

    他们担心的是自己等饶前途。

    要知道他们杀俘的情况可是屡见不鲜的。

    郑义会杀了他们吗?

    他们低下了头,默默等待着审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