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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樱桃煎

    没人能说得清温阳城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古老的城门斑斑驳驳,城墙的每个砖缝里,也都透着古老的气息。

    外城城墙周长约有四十公里,共有十二座城门,内城城墙周长也有二十公里,还有八座城门,总人口约有一百多万。城郭外还分布着十几个大村落和名寺古刹,每天清晨城门一开,挑着青菜、肉类和柴火的村民就排队进城,熙熙攘攘的一天开始了。

    城中街道纵横,将内外城规规矩矩分成百多个城坊,还有清河、弱水河和南河三条大小河流蜿蜒穿城而过,城中因此又多了无数青石桥和木板桥。

    被杜氏按着好好休养了两个月的林自在,此刻穿着崭新的衣服,正和陶午走在城南乌黑发亮的青石地面上,好奇地左右看着街面上的鳞次栉比的店铺和摊位。

    这两个月,林自在长高了至少两三公分,足足比陶午高了半个头,穿着他的衣服,袖口裤脚都显得有些短。

    陶午和林自在走在一起,很是兴奋,一会儿走在林自在左边,一会儿又从她身前绕过去,走到右边,嘴上不停地说着话。

    他说温阳城是个小城,林自在心想,这堪比国朝京城规模的城市算做小城,那这个叫做大梁的国家的面积和人口定是个惊人的数字了。

    “我爹爹说国都有两千多万人呢,城池有咱们温阳十几个大!”

    “哦?那你去过都城吗?那里有仙师吗?”林自在这次出来蹓跶,重要目的还是想看看这城中到底有没有仙师,是不是她的意念就真的不能用了。

    陶午挠挠头发,有点不好意思,“我,我还没出过温阳城呢,不过以后我肯定要去都城看看的!我爹爹去过南阳城,他说南阳有咱们温阳三四个大,有十几个修仙家族呢!”

    两人说着话,就走过一座叫做南七桥的石桥,林自在在桥下买了一份烧鹅腿,一份羊脸肉,陶午抢着要付钱,林自在拦住他,“以后我们还会常常出来逛街的,难道天天要你给我和阿娘买午饭?”

    陶午听说以后还跟他出来,非常高兴,不再抢着付钱,却很狗腿地接过摊主捆好的两个油纸包,乐颠颠地跟在林自在后头,不停地指指点点介绍,“那一片儿有个河滩,我们常下河洗澡,你是女娃不能去,城西有个变戏法儿的,会喷火,改天我带你去看!”

    林自在点头,大步朝前走去。

    陶午追上去,“阿蘅,你别说,你走路还真像个小郎君呢!”

    林自在瞥他一眼,怎么就像男的了,挺胸收腹双肩平,很正常的啊。

    再看一眼身边经过的女子,虽很少有穿着绫罗绸缎的,但荆钗布衣之下,也是步伐袅娜,巧笑倩兮,林自在赶紧移开视线,这个不行,实在做不来!

    陶午知道自己大概是说错话了,连忙找补,“阿蘅,你爱怎么走就怎么走,怎么走都好看!”

    林自在眯着眼睛看陶午,“阿午,我听说你阿爹阿娘带你回娘家,其实是给你相看去了?”

    陶午顿时脸色涨红,“谁说的!就是我娘两年没回我外祖家了,我跟着去看看!谁要跟她们相看!”

    林自在还要再问,陶午一扬手,“阿蘅!那边有卖樱桃煎的!”说完拉着林自在的袖子就跑过去,买了一份樱桃煎,放到摊位一旁的小桌上,把勺子递到林自在手里,“你快吃!”

    “你不吃吗,怎么就买一份?”

    “我不爱吃。太酸。”陶午吸了一下口水说。

    30文一小碗的樱桃煎,也不过是20粒左右的樱桃,樱桃很红,泛着甜蜜的香气,林自在在滨城吃过不下二十个品种的樱桃,但没吃过这么小的,她舀起一个樱桃,想,樱桃小口,这嘴得多小啊!

    樱桃虽小,又在陶锅里煎出了汁水,糊了一层蜜汁,看着没有新鲜樱桃水灵,但吃起来又不同与果脯那种腌渍已久的齁甜,微甜可口。

    林自在赞了一声好吃,又跟摊主多要了一个木碗、一柄木勺,准备拨给陶午,“一起吃吧,我吃不了。”

    陶午拦她,“你多吃,实在吃不了我再吃。”

    林自在笑了,记忆里这个陶午还真是但凡有点什么好吃的,都会巴巴地送过来给赵蘅,陶母罗氏很是不喜,慢慢的,街坊中就有赵蘅贪吃的名声传出。

    她还是拨了一半的樱桃给陶午,“我吃不了这么多,咱们一人一半。”

    陶午美滋滋地吃了一个樱桃,连连赞叹,见林自在吃光了,又把自己才吃了两个的那份推过去,“你吃,我不爱吃甜的。”

    林自在觉得这个淘气的小子真的很有意思,都想伸手揉揉他的发顶。“我不吃,等下回去要吃烧鹅腿呢。”

    “哦,那还是我吃了吧。”陶午几勺子就把樱桃吃净,一抹嘴,“走吧,咱们回家!”

    自从林自在身子稍稍见好,杜氏就新租赁了一个房子,搬了家。

    她嫌弃原来的房子死过人,太晦气,手上没钱,也硬是当了两件首饰,缴了三个月房租,搬到隔了一条街的甜水巷里。

    她们搬家,陶午最高兴了,因为这处房子离他家更近了,就在一条巷子里,隔着二三十丈的距离。

    可罗氏就不开心了,如果不拦着,她那好大儿能把她从娘家带回来的两只母鸡都送到赵蘅跟前去,这不,听说赵蘅吃完了那半只鸡,就逮住正下蛋的母鸡,一刀将鸡头剁了,她气得头顶冒烟,大喊一声,“阿午!”

    阿午一撒手,无头母鸡在院子里又跑了一圈,弄得四处都是血,罗氏气得抓起洗衣棒槌就要打陶午,陶午也不躲,笑嘻嘻就站那儿等着,他的两个姐姐扑过去拦住罗氏,没一会儿功夫,灶上的水已经烧开,二姐陶梅已经准备给母鸡拔毛了。

    八岁的弟弟陶文乖乖坐在房檐下摇头晃脑地读书,对家里的鸡飞狗跳恍若未闻。

    陶家大的两个是女儿,小的两个是儿子,陶午虽是老三,但也算是长子,他以后是要继承陶都头事业,继续做衙役的,所以夫妻俩很重视长子,让他读私塾,学六艺,可惜他根本不是读书的料,除了身体好爱打架,满脑子就都是那个杜寡妇的女儿赵蘅了。

    陶午把林自在送到家门口,自己也回了家,罗氏一见他就生气,大女儿陶兰刚给他做的一身新衣服,一转身的工夫,人家就屁颠屁颠拿给那个赵蘅穿了,说什么她要女扮男装去逛街!

    她本就讨厌杜氏,那姓赵的行商死在了外头,陶都头看在从前的几分交情上,常常对那娘俩照应一二,却惹来街坊邻居的闲话,说什么陶都头日子好过了,准备纳妾了。

    她留心观察过几次,杜氏似乎还真没那个意思,倒是她相公有点嘚嘚瑟瑟的,这更让她生气了。现在,杜氏的女儿眼见长大了,她那不争气的心尖命根子,天天的往赵家跑,吃的喝的都往那边搬,这怎能不让她生气!

    “衣服呢!”罗氏没好气地问。

    “哦,阿蘅说要照着那样子做一身,做完了就还给我。”

    “阿蘅阿蘅,张口闭口阿蘅阿蘅,我辛辛苦苦生了你,是给赵蘅生的吗?”罗氏更加生气。

    陶都头下衙回来,正好听到这一句,也不说话,进屋换下公服,接过女儿递上的茶汤,美美地喝了一口。

    见妻子还在唠叨不停,忍不住说:“你从前嫌弃阿蘅身子弱,现在她得了仙师的仙丹,身子已经早已好起来了,你还挑剔什么?”

    “她就是壮得像头牛,我也不要她做我陶家的长媳!”

    “不可理喻。”陶都头别过头去,正好看到家门口站着的俏生生的小姑娘,“哎呀阿蘅,别站在门口,快进来进来!”

    陶午一听立刻窜到门口,“阿蘅你来了!”

    林自在笑笑,罗氏说的话她都听见了,她把手里的竹篮往前递了递,“陶都头,陶婶婶,我阿娘说十分感激你们送的母鸡,我喝了身体好得很快,她前日去城东大户做席面,人家给了一大块板油,我阿娘精心炼了两罐子猪油膏,她说你们家人口多,每日都要做饭,就让我给送来了。”

    陶午皱眉说:“嗐!你自己留着煮汤拌饭吃!”

    身后罗氏已经走过来,接过竹篮,“那就谢谢你阿娘!阿兰!还不快点把罐子腾出来!”

    “不用,罐子不值什么,只把篮子给我就行。”

    林自在接过竹篮,对陶都头和罗氏微微点头,就回了家。

    身后陶家又在争论着什么,她不想听,回去也没和杜氏说。这两个月,她看出来,这几年杜氏母女在这百万人口的城市生存,着实不易,城南居住的都是平民,但就这样的窄小院落,每月租金还要八两银子呢,加上柴火、吃水、吃食等,每月费用都在十二两银子以上。

    青杏空间里还有成吨的黄金白银,林自在却没个正当理由拿出来,只能每天眼看着杜氏去辛苦赚些小钱。

    她跟杜氏说:“阿娘你平时多做些熟食吧,我拿去街边售卖,或者送到酒楼里代卖。”

    杜氏听了笑,“我阿蘅知道心疼阿娘了?你放心,阿娘没动你的嫁妆钱,以后一定给你找个好人家,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林自在刚想说不嫁人,就听有人叩动门环,她刚想动意念查看,想到以前的教训,又收回了,小心地在门缝里往外看,只见一个身材高大,身姿潇洒的男人,正背手站在门口。

    “谁呀!”她在门缝里问。

    “是我。”声音沉稳有磁性。

    “你是谁?”

    下一秒,林自在就被杜氏猛地扒拉开,大门呼啦一下被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