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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拾荒者

    天空灰暗,大地荒凉,这是一片死气沉闷的地域,一片废弃的原野。

    杂草凋零,枯枝摇曳,惨白月光下,有野鸽子在悲啼,荒芜原野上,依稀可见一座废弃的古城轮廓。

    轮廓之,青灰色的瓦砾铺满地表,目之所极,皆是残垣断壁,有坑洼的街道,坍塌的房屋,泛黄的土墙,断裂的石柱……

    这便是废墟之土,又名破碎的斯坦隆,那条伟大商道的起点!

    它的出现,引出一段空白历史,一场极端的战争,不可描述。

    据说,废墟之土曾是一处上古战场,也曾作为某国的王都,一次战争之后,便沦为现在这幅模样。

    谁也不知道那是一场怎样的战争,但从废墟下不时掘出的兵器碎片,依稀透露出当时战争的浩大与惨烈。

    而残存的献,曾写道:死神在斯坦隆打开了冥界之门,百万生灵就此倒下……

    历史属于过去,当有一位冒险者无意间从瓦砾下掘出一把极品武器时,破碎的斯坦隆便不再沉寂。

    那是一股炽热的淘金潮,持续数十年之久,吸引了大陆各地的冒险者前往寻宝。

    他们极力收刮废墟之土,掘地尺,很是疯狂,而战果也确实丰盛。

    传言,有人掘出高级战气修炼之法,一跃成为大陆顶级强者,威临天下。

    有人掘出一具完整龙骨,惊动了一位龙族的王现世,引发轩然大波。

    有人掘出一口锈迹斑斑的古剑,后被证实为人族圣剑之一的绯红圣言,天下震动。

    有人掘出一枚古币,后凭此迎娶了一位东海岸王国的公主,走向人生巅峰。

    ……

    总之,在很久很久以前,这片废墟确实圆了许多冒险者一飞冲天的梦,出土一些了不起的东西,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战争的浩大。

    遇往往伴随着危险。

    废墟之土不一般,毕竟这里曾伏尸百万,出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不会让人觉得意外。

    淘金潮鼎盛期间,冒险者们终于为自己频繁与猖獗的活动付出代价。

    他们的行为或许惊扰到了此地沉睡的亡魂,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无数白蒙蒙的幽灵从废墟深处走出,为索命而来。

    于是,战歌起,火光现,鲜血迸溅,生命之花凋谢,废土新添尸骨,那注定是一场可怕的灾难……

    时至今日,淘金潮虽散,但还是有部分人坚持留了下来。

    或许是不死心,或许是喜欢这种生活,谁知道呢?

    他们被称为拾荒者,依靠在废墟掘出有价值的物件过活。

    兰德是废墟之土众多拾荒者之一。

    他忘记因何来到这里,也不曾想离去。

    每日从废墟掘出一些古怪物品,与沿途的商人换取钱财,再用换来的钱财去酒馆喝一杯。

    听着那些自大的佣兵吹擂,偷瞟舞娘的大腿与胸脯,享受霓虹的水晶灯光和热闹喧嚣的氛围,美美地喝上一口麦酒。

    如果运气好得话,还能看见大厅影像水晶上播放的戏剧,那可是贵族才能享受的待遇。

    兰德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无拘无束,虽然有时会很落魄,但很自在。

    夕阳从天际垂落,赤霞缭绕,晚风携带寒意,四周的野鸽子声响起,咕噜~咕噜,很是悲凉。

    “该离开了啊。”

    兰德抬头,擦了额头的汗水,望着渐晚的天色,收拾工具,准备离去。

    他今天运气很不错,挖到一块白铁,巴掌大小,色泽鲜亮,很不一般。

    “嘿嘿,这几天的酒钱有了。”

    兰德很高兴,这片废墟被人来来回回搜刮无数遍,要找件稍微值钱的东西可不容易。

    这白铁深埋地下数百年,出土依然光鲜,无疑品质很高,值钱,可以换很多酒。

    如此想着,兰德眼珠子射出兴奋的光芒,嘴角忍不住咧开。

    野外的夜晚都很危险,没人愿意与亡魂作伴。

    落日黄昏,废墟之上,人影憧憧,拾荒者纷纷踏上回归的路程,五成群地离开。

    “嗨,兰德今天收获怎么样?够喝一杯吗?”一位拾荒者走过来说道。

    他叫扎伦卡,等身材,眼珠无神,衣衫褴褛,全身上下没一块好布,看上去有些邋遢。

    “哎,别提了,就几块破金属片,喝一杯都够呛。”兰德故作沉闷地说道。

    他虽与扎伦卡关系不错,但还到不了坦诚相待那一步。

    “哎,可不是吗?现在废墟之土弄出的东西越来越少,日子不好过了。”扎伦卡有些阴郁。

    “凑合着过吧,实在不行咱换个地。”

    “也是,不过就怕其他地方要价更高了。”

    “你知道的,保护费这东西,我们没法。”

    “……”

    两人边走边讨论着,小半天脚程,最后在一株红色巨树前分别。

    红色巨树大概有十米高,树干要五个成年人拉合抱,撑开的树枝遮蔽天空,叶子宽大,红灿灿的,晶莹而鲜艳。

    红色巨树下方是一处庄园,不算很大,零零散散的几间房分布在树干四周,错落有致。

    事实上,作为唯一一家开遍黄金大道的连锁酒馆,红树屋一直以周全的公共***著称。

    在这里,你可以买到武器、防具、药剂、情报、地图等,隶属佣兵的话,还可以接领任务,获取赏金。

    如果是通缉犯,那可要小心了,指不定哪位赏金猎人在角落里盯着,谋划着用你的脑袋换取酒钱,虽然他不敢在红树屋公然动。

    暮色下,庄园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俨然一副小镇集市的样子。

    兰德望向了间最高大的屋子,上面有几个字,红树屋酒馆,用大陆通用语写着,有些眼馋。

    兰德来到市场交易的点,这里有许多零散商人,他们非常欢迎从那条大道归来的冒险者。

    兰德知道,这些奸诈的商人,只是垂涎对方冒险归来的物品而已。

    真正的大势力有自己的商团,是不屑于与他们交易的。

    市场人员复杂,族群很多,有妖精、多特、魔人、长、翼人等,彼此很看不顺眼,但趋于酒馆幕后主人的淫威,很是安分守己。

    有一次,兰德甚至看见一尊巨人,差不多有整株红树那么高,说话时,瓮里翁气,如同闷雷炸响,整座庄园都在都能听见。

    “真是一群奇怪的家伙。”

    兰德感叹,最后将一天的收获卖给了多特人。

    事实上,也只有多特人喜欢收购废墟出土的一些奇奇怪怪金属,还有武器碎片什么的。

    兰德喜欢和多特人做交易,因为他们给出的价格最公道,不像人族奸商那么狡诈,想着法儿找借口来压价。

    兰德也想和妖精做交易,她们在这儿是有一个商会据点的,这样就可以看到那些细皮嫩肉的小娘们,交谈几句,以后在那帮家伙面前也能吹嘘。

    然,那帮傲娇的小娘皮从不对金属疙瘩感兴趣,她们喜欢干净精致的东西,譬如艺术品和古籍。

    去他娘的艺术品!

    兰德只知道一镐下去,不会坏的东西,才能卖出好价钱,若是能掘出一辆件晶光闪闪的东西,那就更美妙了。

    至于古籍,埋在地下数百年,再好的材质也得坏了。

    综上,兰德是无法与那些勾人魂魄的脸蛋儿打交道,每每想到,便有些气恼。

    兰德接过五枚金币,拒绝和那啰嗦的多特小老头闲聊,后者嘴里,总会冒出一些古怪的名词,兰德听不懂,这样感觉很不好。

    “听说荷玛又来了。”

    “嘿,我喜欢死这怪老头了,每次都能带回令人惊叹的见闻。”

    “这次会是什么呢?好期待啊。”

    “抓紧些吧,一会晚了没位置了。”

    兰德走在街道上,听着周边人的谈论,心思也热络起来,脚步不禁加快。

    他知道荷玛,那位自诩游学者的糟老头子,经常出没在酒馆,讲述一些大陆秘辛,不为人知的故事,很受欢迎。

    兰德也喜欢这个家伙,因为从他口传出的事迹惊人,特别是有关那些大人物的八卦,大势力的动向,引人入胜。

    而这时,兰德才会觉得自己活在当下,与他们属于同一个世界。

    然,这一次,兰德注定要震惊。

    因为,荷玛带来两个了不得的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