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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弃?吾不弃!(求收藏,鲜花!)

    这三人出现后,赵岩的眼睛有点shi润了。

    一股血脉相连的亲近感涌上心头,赵岩心里热乎乎的,满满的全是温情。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赵岩心中感到亲切,脸上的表情就很温暖。

    这种感觉,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老乡见老乡,两眼那个泪汪汪。

    穿越到洪荒接近一年了,除了嫦娥之外,赵岩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完整的人形生物。

    那只看起来萌萌哒,实则古灵精怪的兔子就不提了。

    这几个月,赵岩路过不少巫族城镇和村落,见到的生物,都是奇形怪状的。

    当然,不同种族的审美观是不同的,这一点必须要承认。

    赵大爷认为巫族长相奇异,搞不好看到他的巫族,心里也在想哪里来的丑八怪,难看死了。

    就像白种人瞧不起黑人,称他们为黑鬼,也看不起黄种人,叫黄种人黄皮猴子。黄种人则称白种人为洋鬼子。

    对黄种人的成见,随着华夏的日益强大,大多数已经消失了,对黑种人的歧视,白人的世界里依然广泛存在。

    在这一点上,巫族就比很多现代人要文明。

    巫族热血好战,大多是豪勇耿直之辈。

    但,越是这样的人,才越会尊重人,至少不会以貌取人。

    他们虽然觉得赵岩长得不符合巫族的审美观,也掩饰不住眼里的好奇,却从来没有嘲笑过他。

    冲这一点,赵岩就决定,以后一定要帮助巫族保留一丝血脉。

    多懂礼数的种族啊,灭绝了太可惜了。

    虽然巫族没有嘲笑他,但赵岩还是觉得很不自在。

    赵岩一向对语言缺乏天赋,这一年虽然学会了一些巫族的语言,但赵大爷对巫族的文化习俗,完全没有任何了解。

    因此,这一年来,除了嫦娥,赵岩没和其他巫族说过几句话。这几个月,除了修建木屋,就是打坐吐纳练气,可把他憋坏了。

    他乡遇故知,乃是人生三大喜事之一。

    赵岩和那一老两少素不相识,但这并不妨碍他心中的喜悦。

    他大步迎了上去,眼中精光闪烁,目光灼灼的盯着两个少年看,把那老者吓了一跳,以为遇见了化形的妖族要吃它们。

    老人虽然垂垂老矣,气血衰败,不复当年之勇。但,他的力量虽然衰弱了,勇气却还在。

    老人一个箭步冲到赵岩身前,将两个少年挡在身后,挥舞着削尖的木棍,就向赵岩凶口捅来。

    “老人家,你不要冲动,我并没有恶意。”

    赵岩的身体向一旁微微一偏,老人的攻击便落空。

    “还来?”

    “......再打我就还手了。”

    赵岩无语了,这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他右手探出,抓住了老人手中的木棍,轻轻一抖,木棍便脱手飞出。

    “你,你这该死的妖怪,我,我和你拼了!”

    “纠缠不清,你听不懂人话吗?我不是妖怪。”

    无缘无故被人当成妖怪,还差点被痛扁一顿,要不是他本事比较大,凶口早被捅出一个透明窟窿了,赵岩心中也火大了起来。

    他本来就不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

    赵大爷信奉的是以德报德,以直报直,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不犯我,我看不顺眼的,照扁不误。

    若非看在对方弱不禁风,年纪一大把了,赵岩早饱以老拳,一拳把他打飞了。

    “你真不是妖怪?”

    见赵岩目光清澈,丝毫没有妖怪吃人前的凶残暴戾,老人信了几分,但心中还是有些疑惑。

    “你既然是人,为何身上没有泥味呢?”

    赵岩一愣,撇了撇嘴,哼道:“老子天天洗澡,干净得很,哪来的泥味。”

    “我人族乃圣母用息壤缔造,人人身上都有息壤的气息,你怎会没有?”

    老人极为惊讶,弄清这个问题之前,他不敢完全相信赵岩。

    “还有完没完了?你们瘦得皮包骨头,身上没有二两肉,我要吃你们?拉倒吧。”

    赵岩有些不耐了,右手一挥,开始下逐客令了。

    “算了,既然你们不相信我,我也不强留你们,要走就赶紧走吧。天黑了不安全,别让这两孩子被野兽叼了去。”

    最后一句话落入老人耳中,顿时让他心潮澎湃,热泪盈眶,扑上来抱着赵岩嗷嗷嗷大哭,口水鼻涕把他的虎皮大衣沾shi了好大一片。

    赵岩这段时间穷得叮当响,只有三套一副换洗,都是嫦娥赠送的上品,rou软暖和,最是防寒。现在无缘无故被老人弄脏了一件,赵岩很是不爽,眼睛鼻子眉毛皱成一团。

    赵岩有不轻不重的洁癖,美人香津他还勉强能忍,男人的唾.液,就是完全不能接受了。

    这时代没有牙膏牙刷,人族的文明又还未萌发,整天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哪有时间注意形象?

    老人的口水刚流出来,赵岩便闻到了一股带着腐朽气息的口臭,差点把他熏晕过去。

    用力把老人推开,赵岩满脸肉痛之色,蹑手蹑脚的脱掉虎皮大衣,唯恐沾到一滴唾沫鼻涕。

    “这件衣服不能穿了,哎,浪费呀,太浪费了。”

    赵岩心痛的盯着虎皮大衣看了半晌,咬了咬牙,右手一挥,把这件赤焰剑虎皮毛制成的大衣扔进风中,不一会就飘得无影无踪了。

    不打不相识。

    赵岩和那一老两少就这么认识了。

    督促老人和两个少年洗了热水澡,才让他们进屋。给他们吃了一些东西后,赵岩和老人谈了一下午,对洪荒人族的处境有了全新的了解。

    洪荒人族的处境,说起来都是泪。

    洪荒无边无际,生灵无数,虽是巫妖两族雄霸天地,其他种族也并非完全没有生存空间,只要依附一些强大的族群,按要求上交一些供奉,都能生活得不错。

    洪荒各族,只有人族过得最悲惨,被称为天弃一族。

    洪荒中先天灵气极其充沛,吸几口先天灵气,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但,这对人族来说,根本没用。

    对此时的人族而言,先天灵气和普通空气没有区别。吸入体内之后,只能提供一些氧气,随后便随着呼吸排出体外。

    人族的身体,仿佛满是裂痕的陶罐,根本无法吸收和储存先天灵气,自然也就无法修炼。

    女娲大神乃是先天神魔,依靠创造人族的天大功德成圣,但成圣之后不知为何,忽然就对人族不管不问了。

    如今的人族,丁口不过十万,散乱的分布在不周山各处。

    若不是担心折了女娲娘娘的颜面,洪荒各族不好对人族出手,人族恐怕早就灭绝了。

    上天弃之,圣人弃之,很难想象如此孱弱的人族,百万年后,竟能成为天地主角。

    “既然我来了,看到了,就不能对同族的苦难视而不见。想办法为他们做点什么吧。”

    赵岩仰天长叹,心里酸楚过后,意志坚如铁石。

    上天弃之,吾不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