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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孙浩成,我看不起你!

    “这是蓝指挥官的女儿,若言,比你小三岁,以后可要好好相处。”刘雅乐呵呵地为席慕风和蓝若言互做介绍,完全忽略了苏雨晴的存在。她摊开的唇角里全然是对蓝若言的喜欢与欣赏。

    “若言大学已经毕业一年,现在在内部档案馆工作,像她这么年轻就能调到这么重要的工作岗位的女孩可不多见。她呀,还是我的学生呢,学习努力,听话又乖巧。”说话间,她已把蓝若言推向饭桌,蓝若言脸红红的半推半就地坐在了席慕风身边,圆圆脸透得像煮熟的虾子,目光轻盈,唇角带怯。

    这么快就开始相亲?

    聪明如苏雨晴怎能看不出其中的端倪,撇开了唇角,余光扫向席慕风,然而,他的脸上平静如故,看不出半丝波澜。

    “这些菜都是若言做的,快尝尝。”刘雅介绍,蓝若言一张脸更加羞怯,轻轻道,“希望大家会喜欢。”

    刘雅特意夹了一大筷子进席慕风的碗里,苏雨晴咬着筷子,看着几乎要没掉席慕风的碗的那些蓝若言做的菜,心里翻腾着一股股莫名的酸楚。

    席慕风安静地一点点吃完碗里的东西,不表扬也不批评,眼眸却将苏雨晴的一举一动收入。突然,他摇了摇头。

    “味道怎么样?”蓝若言看到席慕风摇头紧张起来,小声地问。

    席慕风这才将目光调回来,看了一眼圆圆脸的蓝若言,淡然道:“很好吃。”蓝若言轻轻地吁了口气,脸上的红云却飞得更加艳丽,红唇轻轻咬起,努力抑制着心底的欢喜。

    苏雨晴的唇角撇得更高,满桌的菜,已经连碰的心情都没有。而席慕风从头到尾都不表态,不温不火的态度弄得她更加烦乱,她宁愿如森林中竞争对手公开较量,也不愿让自己陷入这左右为难的境地。

    一顿饭吃得各有心思,刘雅的心情似乎特别的好,这三年来还是头次看到她笑得这般开怀。就算看苏雨晴的目光,竟然也柔下了几份,不过,那份对她的警觉却依然没变。

    饭后,蓝若言害羞地表示她需要回去了,刘雅又忙着安排席慕风去送她。苏雨晴心口堵得慌,找个借口上了楼。

    房间里,透过窗户,席慕风深长的身影轻易飘入,灰白色的毛衣把他健壮的身体裹紧,每走一步都透出极致的性感。这种性感不需要刻意的表现,完全因为长期的训练而铸成。黑色长裤衬出两条长腿,结实、有力,匀称。

    蓝若言跟在他身边,比他矮了大半个头,动作温婉,与他的刚性形成鲜明的对比,却正好给人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

    席慕风不反感她,是否代表,她会……进入这个家?

    咝——

    苏雨晴心中猛地一疼,似抽去她的生命般,胸口急剧地起伏着,双手下意识地用力地拉上窗帘,想将外面的一切都遮掩起来,原本清明的眸子一时朦胧,虽然她答应了那个人的要求,可并不代表她要莫名其妙地失去这个深植于心底的男人,她无法接受,因为在她心里有一项根深蒂固的森林法则:公平竞争……似做出什么最终决定,苏雨晴猛地拉开门冲了出去。

    突然间,步子猛地定在了走廊尽头。楼下厅内,席慕风已经回来,站在刘雅的对面。他们没有注意到她,却在谈论着她关心的问题。  “慕风,若言怎么样?还喜欢吗?”

    “妈,我现在很忙,还没有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

    “你只要喜欢,一切都有妈。”

    “妈,我还年轻,这些事情都不着急。”

    “怎么能不着急?你年轻什么?你没看到霍鹰吗?只比你大一岁,孩子都已经三岁了,你呢?就因为苏雨晴一去就是三年,如果不是她……”刘雅突然咽下了所有的话,抬头间看到她,眼神奇怪。

    苏雨晴眼中划过一抹心痛,却仍然倔强地撇了撇嘴,退了回去,刘雅没有说出来的话她已经知道,如果不是三年前那件事,席慕风应该早就结婚了吧。

    也因此,席煜不凡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嘉奖,还如苦行僧般在条件艰苦的非洲呆了三年。刘雅恨她,恨得有理由!可她既然选择答应了那人,再苦也要遵守承诺,因为她是森林之子,便要遵循这烙进骨髓的法则。

    不知何时,席慕风来到了楼上,他对于苏雨晴的存在并不表现出惊讶,只是在沉默良久后淡淡地道:“既然放假,就别到处乱跑,多呆在家里。”

    看着他的身子就要没入门内,苏雨晴突然用手一挡门,想也不想从口中迸出一句话:“席慕风,你恨我吗?”

    身形一凝,席慕风只背对着他。他坚挺结实的脊背,有山一般的巍峨,墙一般的挺立。

    “是不是恨不得把我杀掉?”她的喉咙哽咽得厉害,声音颤抖得几乎要破碎,却还要倔强地问出来。

    门无声关紧,挺立结实的背影消散,其实,不用问,答案早就摆在眼前。苏雨晴倔强地压回眼底的泪意,红唇勉力开,硬是扯出了一抹固执的笑。

    刚刚回归的席慕风似乎特别地忙,除了那日餐桌上匆匆一见外,他几乎不见人影。屋子里,除了家政阿姨,便只有刘雅见到她时永远阴云密布的脸,一时间便觉得闷了起来。

    现在是假期,她不能以去学校为借口打发时间,只能去实验室里消磨时光。实验室位于郊区偏僻老旧的楼道里,当苏雨晴骑着自己的红色哈雷摩托车到达时,看到一辆黑色的加长版宾利房车停在最显眼的位置。

    她抿抿唇,车里的人已经走出来,是孙浩成。

    苏雨晴挑高眉角默默地念出这个名字,她差点要忘记他的存在。

    孙浩成在富二代里算是能干的那类型,父母都在在国外,自己管理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分公司,独自一人居住在这座城市里。帅气、多金,有能力,这种男人,是女人最喜欢追逐的对像。

    眨眨眼,她并没有对孙浩成的到来表现出多少的惊讶,而是从袋子里抽出那枚戒指,慢慢地走向他,递了过去。

    孙浩成默默接过,镜片后的双眼看不清总是有着一股冷清:“那晚,你的动作和表情让我以为你是同意的,是什么……让你突然改变了主意?”

    动作、表情?苏雨晴根本不掩藏自己嘴角的嘲讽。她不是同意了,而是被席慕风的突然回归勾走了魂魄。

    “不好意思,我发现自己其实更想和你做普通朋友,所以,决定退还你的戒指。”她开口道,眼底没有一丝留恋。看着他把玩戒指,清明的眸子投出几抹探巡,接着勾唇出声:“不过,我有些好奇,以你的身份,求婚理应买上一枚钻石戒指才对,为什么却是一枚指环?”

    从认识孙浩成开始,他的指环就戴在食指上,几乎没有取下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