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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 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 高水平的更少,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 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 尤其是学生党, 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 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 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 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 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Timeo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 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 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 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一手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叶歧路再一次回答,“我不知道。”

    让叶歧路和涤非如此震惊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是傅传心!

    是那个被弟弟傅立文用尽贬低之词羞辱的傅传心!

    是在叶歧路看来非常胆小的傅传心!

    “这算怎么回事儿啊?”涤非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唱歌的人,一曲终了时,他转过脸看叶歧路,满脸纠结地问:“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叶歧路,“大概……?”

    涤非抽了抽嘴角,“关键是他唱的很好啊……”

    下一位歌手已经上台了。

    叶歧路思考了一会儿,对涤非说:“我一直觉得传心不算是学习的那块儿料,他非常非常聪明,但却不怎么上心,现在我算是知道他对什么上心了。其实唱歌也没什么不好啊,人各有志。”

    “你的意思是让他专注唱歌?”涤非立刻否认道,“可快拉倒吧!他是家里老大,不继承父业的话,按老傅那个脾气不得给他腿给掐折了?”

    “我看还是你拉到吧。”叶歧路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就老傅那个破炒肝儿店,有什么好继承的,白给我都不要。”

    “你是你,传心是传心啊。”涤非说,“再说要唱歌就得达到费翔那种级别,当个小歌手就忒没意思了吧?还不如炒肝儿。”他随着舞台上的音乐扭起了身体,跳起了当时非常流行的擦玻璃舞,“不如炒肝儿,唱歌不如炒肝儿。”

    叶歧路被涤非给气笑了,“前半句十分赞同,后半句狗屁不通。”

    前方舞台的歌唱表演暂时告一段落,台下的人们慢慢散开。

    傅传心逆着人流,从后台走过来。

    “行啊!”涤非一下子冲了上去,用一只胳膊夹住傅传心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兴奋地叫,“出息啦我们传心!”

    “唔……”傅传心挣扎起来,告饶道,“大非哥!我快喘不过气儿啦!”

    叶歧路在旁边大笑不止。

    “——呦,大非!”

    从背后突如其来的叫声。

    叶歧路回过头,就见到不远处的顾小白,还有正在冲他们招手的卫武。

    顾小白笑呵呵地走了上来,与傅传心面对面,一边打量一边点头,“不错,你的嗓音条件和外形条件都不错,怎么样?有没有想找个乐队玩玩儿的意思?”

    “等一下——”还没等傅传心有任何回应,叶歧路就站到了傅传心与顾小白中间,将傅传心护在身后,声音没什么起伏,很随便的说,“不管你和易云舒之间有什么不忿儿,甭拉其他不相干的人进去蹚浑水儿。”

    “你在说什么东西呢?原来你以为我要把他拉进来代替云舒的位置?”顾小白露出一半愕然一半惊讶的表情,“不好意思,目前来看,云舒的才华没人能比得上。”

    叶歧路轻轻眯起了眼睛。

    就算顾小白说的是事实,但他总觉得他的表情和语气里都夹杂了很多一言难尽的东西。

    叶歧路慢慢挪动视线,大约隔着七八米的距离,易云舒站在美术馆门口迎风远眺,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举着香烟——竟然还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

    易云舒今天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干净剔透——这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字眼,却与此刻的他契合地天衣无缝——即便指尖那根燃至过半的香烟有点破坏了画面的纯净感,但也熏不灭那张熠熠生辉的俊脸。

    三秒后,易云舒脚步一旋,侧过身,眼帘一抬,凌厉的目光与叶歧路分毫不差地撞在一起。

    “哈哈哈,让你见天儿的瞎颠儿,倒不上来气儿了吧。”

    “你小子有点儿出息,甭一天到晚净跟姑娘打联联,你丫就一灯泡儿知道不?”

    反正诸如此类,将老北京的臭贫发挥的淋漓尽致。

    那时候的珠市口,叶歧路是最拉仇恨的,因为他的优异成绩和眉梢眼角的冷漠倨傲;而最欠抽的毫无疑问是傅立文,他的那张破嘴有时候真让人恨不得撕烂丫的。

    叶歧路一靠近,傅立文黑溜溜的眼睛就注视他,端着饭碗又往嘴里扒一口饭,阴阳怪气地叫:“哎呦呵,叶歧路老师来了,赶紧的快进屋儿,您的好学生等的黄花菜儿都凉了……还真别说,我越看越觉得你俩忒搭调儿,那个词儿是怎么说的来着……哎对,蛇鼠一窝。”

    叶歧路的目光在傅立文的身上荡了一圈,没什么情绪地说:“会聊天吗?”

    傅立文斜楞了叶歧路一眼,刚要反击回去,就被老傅直接一个脑盖拍老实了,“小屁孩子才吃几年饭啊?你那破嘴就不能有个把门儿的?成天胡咧咧个没玩没了的,有你那么说哥哥们的吗?耍嘴皮子的功夫不如去写几道题!”

    傅立文咬牙切齿地说:“我就是看不上傅传心那个娘娘腔,看他让你带他求着叶歧路教他功课的那个样子吧,娘娘唧唧,连带着叶歧路一起,呸!没出息透了!”

    “你他妈给老子闭嘴吧!”老傅又是一个脑盖上去,“砰”的一声连叶歧路都吃了一惊,而傅立文直接蹲在那疼哭了,擎着饭碗眼泪吧嗒吧嗒的掉。

    叶歧路识趣地走进了炒肝店——傅传心正躲在厨房门后面偷偷摸摸地往外看。

    见到叶歧路进来了,傅传心才蹑手蹑脚地亮出身影。

    不得不说傅传心长得着实周正,浓眉大眼一身凛然的那种帅气,丝毫没有傅立文所谓的“娘娘腔”——在叶歧路看来,傅传心最多就是胆子小一点而已。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尤其胆小……

    叶歧路在炒肝店的角落里找了个位置坐下,示意傅传心坐在他的对面,然后他摊开之前来时在看的那本辅导书,摆在傅传心的面前,“你给我说的这几道题我都看了,这在代数里不算是最难的类型题——”说着他拿过傅传心的钢笔,在一张白纸上演算了五分钟,将解题过程递给傅传心,“你先自己看看能不能懂。”

    傅传心接过答案认真钻研了起来。

    在这期间叶歧路将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个“Rock Star”上,他突然问道:“Rock?你喜欢摇滚?”

    傅传心点点头。

    “摇滚,摇滚……”叶歧路在唇齿间咀嚼了几次,这种感觉陌生又熟悉,“我们中国真的有摇滚吗?”

    “当然啊!”傅传心略微有些激动了,眉飞色舞地说,“歧路哥你平时没关注的吗?方晓啊!去年他就超级有名儿了,还是我们北京人呢。”

    叶歧路皱了一下眉。

    好像……听说过……

    又好像没听说过……

    几个小时后赵志刚就从老何那边过来找叶歧路了。

    无独有偶的是,涤非正好也出来找叶歧路,三个人顺理成章的在炒肝店碰头了。

    说明了去处,涤非当然要参与一份——他那坏掉的自行车还扔在香山呢,不过这些问题在他们这儿都不叫事儿,从家里偷个自行车出来还不易如反掌?

    至于回家会不会又要遭一顿打,那也是明天的事儿了。

    当他们骑车到达五道口的目的地时,星星已经挂满了天空。

    而夜晚的到来,正是点燃一切的开始。

    他们锁好自行车后,又走了十来分钟,赵志刚停住了脚。

    叶歧路看了一眼旁边的这家店,大咧咧的几个字母悬挂在上方,“Timeout”,经典的迪斯科夜总会装潢,虽然表面装潢的相当前卫,但也抵挡不住从内而外散发的一股醉生梦死的味道。

    说真的,在这个时候,叶歧路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一切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至于疯狂那就更差之十万八千里了。

    “走——”赵志刚做了个前进的手势。

    然而等他们刚踏进店门的第一脚,叶歧路就发现自己何止大错特错!

    虽然只有薄薄的一扇门,但却将这个世界硬生生地隔出了两个时空!

    令人窒息的鼓点声毫不留情地洞穿着耳膜——尽管他们似乎还在很遥远的地方。

    Timeout的楼梯是向下走的。叶歧路还是头一次见到有迪斯科这样设计,但话又说回来,这是名副其实的Underworlds,地下世界!

    楼梯不算长,但也不算短,旁边的墙壁涂满了不知所云的涂鸦和鬼画符一样的签名——显然大部分乐手或者歌迷在这面墙上留下他们的大名时,头脑是混沌不堪的。

    当叶歧路见到这个地下世界的第一眼的时候,宛如遇到了人生的初恋,那种欲语还休、怦然心动的悸动感——

    这个地方竟然这么大!

    而且有着数量不算少的客人,都快要堪称人头攒动了。

    叶歧路粗略估算了一下,最少最少也有小一百人了。

    接下来他注意到这里不同于普通迪斯科的另一个地方: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吧台和坐席,一个都没有!制造者仿佛清楚地知道,人们在这里不要那些东西,它们的作用只是障碍。

    之前的一个绚烂的舞台已经进入了尾声。

    叶歧路他们也只听到了尾声。不过仅仅是个尾声,就让叶歧路已经难以分辨舞台上的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器械。

    紧接着,叶歧路就觉得周围的人都已经疯了,有几个女同志看起来都快进入崩溃的边缘了,在嚎啕大哭——叶歧路只能看到她们的动作和表情,哭声尽数淹没在疯狂的鼓点和疯狂的吉他声和疯狂的嘶吼中了。

    “走,我们往前面挤挤。”赵志东说道,然后扯着叶歧路和涤非的胳膊就往前挤。

    灯光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全灭,一片黑暗里,掀起的是更疯狂的叫喊。

    咚咚咚——呛——

    最先是鼓声。

    人们翘首以盼。

    咚咚咚——

    还是鼓声。

    鼓声敲击的时间越长,越能敲击进人的心里——每多敲一下,就多陷入一分。

    就在人们甚至以为这支乐队只有鼓手上场的时候,主唱一声划破天际的呐喊撕破了最后的防

    线。

    下一秒,吉他和贝斯一起横行霸道地灌进了人们的耳朵里。

    而主唱这个时候又没了声音,只留下了吉他在贝斯和鼓的辅助下忘我地Solo,华丽到无以复加,堆叠到人们头皮发炸。

    “黑风车!”赵志东扯起嗓子对叶歧路喊,“这个乐队的吉他是个非人类!大部分的吉他solo是在间奏或者高丨潮,宣泄情绪的,而杨平科是个他妈的神经病!炫技炫到丧心病狂!应该是国内电吉他第一好手啦!”

    赵志东的话音将落,灯光骤然亮起!

    从黑变为白,毫无过渡,就像黑风车乐队一样,极端且犀利。

    与此同时,站在话筒架之后的主唱闭着眼数完最后一个拍子,猛地张开眼睛,嘶吼起来。

    是的,那是嘶吼!那是来自地狱的声音——每个人都在接受最后的审判。

    在华丽的旋律之下,撕心裂肺的嘶吼——两种极端天丨衣无缝地嵌合在一起,仿佛他们天生就是神仙伴侣,又仿佛他们天生就有杀父之仇——他们纠缠、亲吻、拉扯、厮杀!

    而这个主唱在舞台上最常用的动作就是饱含质问地指向观众。

    每次他一指下来,观众就会掀起比之前更高一倍分贝的音浪。

    简直是冲击波!

    叶歧路难以控制心跳地加快。

    是不是连上帝都要疯了?

    最后,那个拥有着一头长发的主唱仿佛在对天地宣誓般的大吼了一句:

    “我们将拥有一整个世界!”

    然后,他们华丽退场。

    留下的是一室发疯的歌迷。

    甚至连服务人员都在起舞了。

    叶歧路深呼吸了好几次。

    涤非也在忘我地呐喊。

    这就是摇滚!

    要宣泄!要纵情!要质问!要疯狂!

    几秒钟之后,吉他、贝斯、键盘的声音拔地而起。

    只是听了个前奏,叶歧路轻轻皱了下眉。

    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高水平的更少,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Timeo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一手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叶歧路再一次回答,“我不知道。”

    让叶歧路和涤非如此震惊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是傅传心!

    是那个被弟弟傅立文用尽贬低之词羞辱的傅传心!

    是在叶歧路看来非常胆小的傅传心!

    “这算怎么回事儿啊?”涤非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唱歌的人,一曲终了时,他转过脸看叶歧路,满脸纠结地问:“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叶歧路,“大概……?”

    涤非抽了抽嘴角,“关键是他唱的很好啊……”

    下一位歌手已经上台了。

    叶歧路思考了一会儿,对涤非说:“我一直觉得传心不算是学习的那块儿料,他非常非常聪明,但却不怎么上心,现在我算是知道他对什么上心了。其实唱歌也没什么不好啊,人各有志。”

    “你的意思是让他专注唱歌?”涤非立刻否认道,“可快拉倒吧!他是家里老大,不继承父业的话,按老傅那个脾气不得给他腿给掐折了?”

    “我看还是你拉到吧。”叶歧路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就老傅那个破炒肝儿店,有什么好继承的,白给我都不要。”

    “你是你,传心是传心啊。”涤非说,“再说要唱歌就得达到费翔那种级别,当个小歌手就忒没意思了吧?还不如炒肝儿。”他随着舞台上的音乐扭起了身体,跳起了当时非常流行的擦玻璃舞,“不如炒肝儿,唱歌不如炒肝儿。”

    叶歧路被涤非给气笑了,“前半句十分赞同,后半句狗屁不通。”

    前方舞台的歌唱表演暂时告一段落,台下的人们慢慢散开。

    傅传心逆着人流,从后台走过来。

    “行啊!”涤非一下子冲了上去,用一只胳膊夹住傅传心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兴奋地叫,“出息啦我们传心!”

    “唔……”傅传心挣扎起来,告饶道,“大非哥!我快喘不过气儿啦!”

    叶歧路在旁边大笑不止。

    “——呦,大非!”

    从背后突如其来的叫声。

    叶歧路回过头,就见到不远处的顾小白,还有正在冲他们招手的卫武。

    顾小白笑呵呵地走了上来,与傅传心面对面,一边打量一边点头,“不错,你的嗓音条件和外形条件都不错,怎么样?有没有想找个乐队玩玩儿的意思?”

    “等一下——”还没等傅传心有任何回应,叶歧路就站到了傅传心与顾小白中间,将傅传心护在身后,声音没什么起伏,很随便的说,“不管你和易云舒之间有什么不忿儿,甭拉其他不相干的人进去蹚浑水儿。”

    “你在说什么东西呢?原来你以为我要把他拉进来代替云舒的位置?”顾小白露出一半愕然一半惊讶的表情,“不好意思,目前来看,云舒的才华没人能比得上。”

    叶歧路轻轻眯起了眼睛。

    就算顾小白说的是事实,但他总觉得他的表情和语气里都夹杂了很多一言难尽的东西。

    叶歧路慢慢挪动视线,大约隔着七八米的距离,易云舒站在美术馆门口迎风远眺,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举着香烟——竟然还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