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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变成星星

    看着池瑜气鼓鼓的模样,程恪忍不住笑弯了眉,起身把人带到怀里,边哄边顺毛。

    “生气了?”

    “没有!”池瑜哼唧了一声,咬着牙一字一字道,撇过头不想搭理他。

    不知道女生最在意自己的体重吗?!虽然她是个吃货,可她也是很介意别人说她胖的好么。哪怕她真的胖了,也不要说出来么……

    “好了,抱抱。”程恪轻声诱哄着,揽着她的腰,伸手摸了摸,而后义正言辞地说道,“你看,还是盈盈一握,十分纤细的,对?”

    池瑜有些难以置信地回头瞄了他一眼,而后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腰,而后一口咬上男人的胳膊,直到在上面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带着口水小圆牙印儿,才抹了抹嘴巴。

    “你昨天还说我腰上吃胖了几两肉,摸起来肉呼呼的,今天就成盈盈一握了,呵,男人,你的名字叫口是心非,大猪蹄子!”

    ……

    看着她依依不饶地数落着他的罪行,程恪微不可见地勾了勾唇,继续伸手摸了摸,一本正经地开始胡说八道。

    “没说错呀,昨天吃胖了,但是今天没吃晚饭,饿瘦了。”

    呵!好有道理的说辞,她简直都要信了。池瑜虎着一张脸,看着窗外的霓虹灯,不予搭理旁边的人。

    雨势彻底停了,乌云也都散了开,那一轮明月再次出现在大众的视线,重新拿回了黑夜的主宰权。公路上的积水已经清的差不多,现在环卫工人开始了垃圾清理,收着尾。

    池瑜被程恪紧紧揽在怀里,挣扎了半天也无果,索性安安静静地趴着,赏月!

    “宝宝。”男人突然开口,语调淡淡的,没什么波澜,池瑜懒洋洋地应了一声,等着男人的下文。

    “想听我的故事吗?”

    池瑜楞了一下,而后点点头。

    “我的父母是国家科学院的院士,爱岗敬业,兢兢业业为着科研事业发光发热,哪怕要牺牲的东西有很多,他们也义无反顾,甚至连丝毫的犹豫都没有。可能,大多数人都觉得,我该为有这样优秀的父母而自豪。”

    程恪云淡风轻地讲述着,阖着眸子,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嘲讽。从小到大,身边的老师同学都羡慕他,出生在一个优越的家庭,继承着父母优秀的基因,一心认定他拼尽努力而达到的优秀,只是一种基因必然的表达结果。

    仿佛,他生来就该优秀,达不到这个高度,就是对那一身优良基因的浪费。然而却没有人关心,他到底付出了多少努力。

    “优秀的父母,仿佛成了一张畅通无阻的通行证,一张免罪卡。所有的老师都对我很客气,甚至犯了错也是只责罚别的同学,而我,被强行认定为,不会犯错的孩子,久而久之,大家自然不愿意和我玩。”

    程恪自嘲一笑,语气愈发冰冷。池瑜有些心疼,握住他的手,温暖的触感让男人睁开眼睛,看着心上人儿关切的模样,伸手揉了揉她的发,微微一笑,“没事。”

    池瑜叹了口气,义愤填庸地开始为他打抱不平,“这个老师是不是智障啊,这样的厚此薄彼,怎么可能不会招来其他同学的不满,凭什么这个结果要你去承担啊!”真的是心疼这个男人。

    “其实也还好,我本来就话少,不愿意和别人交流,这样一来,我能更安静地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程恪安慰着她,无所谓地耸耸肩。

    这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实则包含了无数的孤独与辛酸。即便再安静的性子,又哪会有人真的喜欢一直独来独往。

    程恪这个傻子!

    “季家原本有一个长孙,比我大五岁,是淼淼的亲哥哥,名叫季思远,是当时整个季家的骄傲。”程恪唇角微微一勾,反握住她的手。思远,这个名字,已经十五年没有听到了。随着当年那件事的渐渐褪色,思远,已经被深深地埋藏在了大家的心底。不约而同地闭口不谈。

    池瑜听到这个名字时,微微一愣。她不是没有疑惑过,为什么季明德和季舅妈年过半百,小女儿也才不过四五岁的光景,看来这个思远,才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远,同季舅妈闺名的谐音,季思远,一个名字,饱含着季明德对夫人深沉的爱,同时,能拥有这样一个姓名的孩子,那必然是受尽了宠爱。

    “思远很优秀,优秀到让我很嫉妒。”想起那段孩提时代的快乐生活,程恪忍不住弯了弯唇,心里暖暖的,“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超过他,思远脾气好,也不恼,总是温温柔柔地教我读书写字,放学等着我一起回家。”

    眼前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高大温柔的身影,牵着一只摇摇晃晃走路还有些不稳的团子,迎着夕阳,一起走在林间的小路上。

    因为季思远,程恪即便身边没有朋友,也过得很快乐。

    可好景不长,季思远的优秀,大概让老天都觉得不可思议,急急忙忙派天使将他接了回去。

    “我记得那天,是下大暴雨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了学等在门口,等了好久好久都没有等到思远来接我,别的小朋友都被接走了思远也没有来……”

    池瑜心中一抽,自然猜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听着男人语气里淡淡的悲伤,伸手抱住他,轻声开口,“你还有我呢。”

    程恪拍了拍她的背,睁开眼睛,深邃的星眸失了颜色,愣愣地盯着窗外的夜空,喃喃道,“我从来没有想过,那么温柔善解人意的思远,有一天会静静地躺在那里,任凭我怎么叫他都不理我,一个人能有多少血,才能经得住那样流……”

    他在雨中等到天黑,最后冒着雨跑回家,却被管家告知思远在放学的路上出了车祸,正在医院里抢救。

    当他赶到医院的时候,思远已经去到了上帝的身边。胸前带着的玉佛因为撞击变得残缺破损,还沾染着他鲜红的血迹。那玉佛是舅妈带着两人去庙里祈福,给兄弟两人求来的,说是能长命百岁。

    去他的长命百岁,它根本没有庇佑到思远,什么护身符,什么吉人自有天相,都是无稽之谈!

    那天的雨很大,全家都沉浸在悲痛中。他自己趁着大人不注意跑了出去,跑去了那个带走他的思远的地方。

    雨水很大,将那地上的血迹冲刷得一干二净,只有一地的碎玻璃昭示着这里不久前发生过一次意外,至于意外的结果是什么,也无人关心。

    “知道,我为什么会选择学建筑吗?”男人轻声叹了一口气,眼眶微微有些发红,眼角一滴晶莹滑过。池瑜被他紧紧地抱在怀里,动弹不得。

    “是因为……思远吗?”

    “思远从小就爱摆弄那些东西,即使被大人训斥,也依旧是腼腆一笑,而后继续偷偷摆弄。”

    小恪,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设计出比埃菲尔铁塔还要优秀的建筑,到时候,我要让你当第一个参观的人。

    那时候,他五岁,他十岁。

    现在,他二十八岁,他——十岁。

    “思远知道,你在努力帮他实现梦想。”池瑜抱着他腰的手更加收紧了几分,感受着他身上浓重的哀伤气息,心脏仿佛被人捏住一样有些透不过气。

    “他走后,我开始变得更加不爱说话,十五岁那一年,我父母突然决定随着科考队伍,亲自去取材研究,甚至都没有和我商量过,把我和小泽一起丢在了外公家,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高考结束后,我不顾外公的反对,执意选择了这个专业。同时再加上他私自定下的和王家的婚约,那是我唯一一次忤逆外公,大吵了一架,而后出了国。”

    池瑜叹了一口气,程恪想要完成季思远的梦想,身为亲人,季老爷子又怎么会看不懂这两个孩子的心思,只是错在方法上,这才物极必反。

    “去了美国,我狠下心断绝了和家里的一切联系,我的叛逆期可能来的比较晚,都成年了才开始叛逆。”程恪微微一笑,半开玩笑地调侃道,“可是,我忘记了,思远还留在那。我一个人跑出了国,他就找不到我了,又怎么能知道我见到了他曾经跟我描述过的伟大建筑呢。”

    “他知道的。”池瑜吸了吸鼻子,抹了一把眼泪,而后从男人怀里爬出来,看着他,认真地一字一句道。

    “都说,每一个人到最后都会变成一颗星星,继续以另一种方式守护着爱的人。星星站得高,是为了能看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找到那个要守护的人。所以,不论你在哪里,思远都在陪着你。”

    ------题外话------

    ……不知道为什么,就写得有点点悲情……可能是单身狗对七夕这个节日氛围的排斥,哈哈哈哈,好了,我去给你们写写七夕特别篇,纯属娱乐娱乐,嗷呜,你们要是不想看也就算了……毕竟我真的很懒,没有人鞭策就不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