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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伤患无小事 就医需谨慎 中

    多数的私立医院对于自己医院的医疗水平也是有一定认知的,他们知道自己有着多少的医疗力量,也明白自己所能做到的效果比不了同类的公立医院。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些私立医院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帮助患者治疗伤病,而是为了赚钱!

    这些私立医院没有义务和责任去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

    既然只是为了能够赚到钱,那么就不需要太多的讲究了,一切奔着钱看,就好了!

    所以多数的私立医院的医疗范围多是在一些边缘的、不容易出现较大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医疗领域,比如男科,比如妇科、比如人流,比如医疗美容等领域狠宰患者。

    一些无知的患者很有可能在无处不在的广告、“保护隐私”和貌似廉价的“优惠”下,昏了脑袋,一头扎进私立医院这个巨坑,最后陷入了无尽的懊悔之中。

    医疗是一件很耗钱的事情,但公立医院的医生一般把没病说成有病,小病说成大病,然后一心看着患者的钱包!

    更不会不会把手术做到一半然后让患者去交钱!

    私立医院看重的是患者口袋里的钱,而不是患者的生命健康!

    虽然赛里斯国的公立医院体系也存在着种种的猫腻,但比起私立医院体系就可以说是十分的干净了!

    当然也有一些医疗风险看似很高,但其实很低的领域适合私立医院的介入,比如癌症领域!

    因为患者和家属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心里准备,只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所以即使是患者死亡,家属也一般不会去追究责任,所以说这种医疗对于患者是很危险的事情,但对于医院却是毫无风险。

    当然,这些领域也因为人类对于第二类物种生命秘密的不断了解而相继攻克,比如晚期癌症,以前就是没有什么好办法的事情,但现在却是比较容易的解决。

    所以,这些民营医院可以涉及的领域也在一边在减少着,一边也在增加着。

    至于那些可能存在重大风险和医疗纠纷的医疗领域,比如基本的内外科、骨科什么的,这些私立医院多是不敢cha手的,因为他们没有这个实力,而实力的体现不是外在的楼房以及医护的着装和fu务,而是医生的素质!

    而就算私立医院敢于cha手这些领域,患者也不要轻易的相信,那些高大漂亮的病房、先进的设备、周到的fu务都是不重要的,只有医生的医术才是重要的!

    可以说,所有的一切都是不重要的,只有把病治好,把伤治愈,才是唯一重要的!

    看病失败,对于私立医院来说就是文过饰非、就是推诿,最后大不了就是赔偿而已,而且就算是医院全责,医死患者的赔偿也是少的可怜,相反医残了患者的赔偿可能会更多一些。

    至于什么行政上的惩罚甚至是刑事上的惩罚,那是基本不存在了,医生和医院平时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可是赔偿的钱财对于患者的健康和性命又算的了什么?

    况且患者最大的可能就是人财两失!

    原因就在于赛里斯国的国人认知中,讲究的是“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家丑不可外扬”,以及他们对于财雄势足的人或者组织普遍有着畏惧心理,还有就是对于医疗纠纷的认识不足。

    所以,当出现了重大的医疗纠纷之后,患者的尸体很有可能会被直接送去火化,然后入土,因而没有尸检,失去了揭露真相唯一可能。

    至于病历什么的其实都是由医院制作、由医院保管,所以院方也很容易的篡改、隐匿和销毁患者的病历,使得死者家属无据可查,尤其是电子病历普及以来,更是如此。

    赛里斯国的病患及家属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忍气吞声、医闹以及诉讼和调解。

    其中忍气吞声的比例最大,甚至是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受到了侵害,毕竟懂得医疗的人太少了,在专业人士的忽悠下,他们很有可能就这么被忽悠过去了。

    如果明白了受到了侵害的他们也不是不想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多数是不能,其中的困难,一般人是无法想象的。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至于医闹,其中的博弈和yin暗,不说也罢,总之充满了灰色的利益链条,相当的肮脏。

    诉讼和调借的代价巨大,时间漫长,结果也是一言难尽。

    医院作为本地的地头蛇,有着自己的法务部门,自己制作和保管病历,又与上级领导机构也是处理医疗纠纷的机构-当地的卫计委相熟,对于患者及其家属的优势简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全占了,所以诉讼的结果也是可想而知。

    所以说没有发生医疗损害,那么是最好,可是一点发生了,对于患者一方而言,无论如何,都是灾难!

    患者以及患者的家属是缺乏意识、缺乏能力、缺乏精力、缺乏财力、缺乏势力以及缺乏太多的因素去保证自己的权力的。

    而这些,医院都有!

    所以结果可想而知。

    结合以上的一些原因,个别丧心病狂的医院和医生,在发现了自己的医疗失误、并且给患者造成了异常严重的后果之后,可能会对患者直接痛下杀手。

    医生是普通人中最懂救人的人,但他们也同样是普通人中最懂杀人的人,一些成本只有几毛钱的药物和器械,都可以轻松的杀死一个健康的人,更何况是生病的患者?

    而一旦患者死亡并且火化,那么医生和医院将会彻底的逍遥法外,而如果患者只是致残,医生将可能面临刑罚,医院也将面临处罚和赔偿。

    这其中最关键的点就在于证据,患者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据,无论是活着还是死亡!

    区别就在于死亡的患者火化之后就一了百了,而活着的患者还要四处就医,迟早会发现问题所在的!

    所以,对于肇事的医生来说,死亡的患者才是好的患者,因为他们不会说话。

    这种灭绝人性的事情有些类似于肇事司机的对伤员的二次碾压,但不同的是,二次碾压只是为了减少赔偿,司机知道赔偿是少不了的,甚至要面临刑罚。

    可是医生的这种行为的结果极有可能是患者死亡,危害性更大、隐蔽性更强,而家属对此一无所知,然后把患者尸体火化,一了百了!

    医生和医院不会因此受到任何的损失,反而还极有可能会因此受益。

    路上是有摄像头的,而医院的病房却没有!

    路上的摄像头是属于交警部门的,医院的管理部门是当地的卫计委!

    医院比司机要强势的多!

    患者比伤者要弱势的多!

    医生的手段要比司机多!

    医生的隐秘要比司机多!

    医生和医院是可以轻松打通卫计委的,而肇事司机是很难打通交管部门的!

    这是监管体制的漏洞导致了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是非常的隐秘且少为人知,以及骇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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