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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这人的性格,一向都是吃软不吃硬的,眼前的竹内如此表现,倒是让他说不出话来了。

    而且以前他爷爷在战争年代,可是亲手杀了不少日本鬼子,虽说身上多了几个枪眼,那便宜也是占大了。

    想到这里,李志摆了摆手,道:“要参加就参加呗,问我干什么,去找朗杰老板去。”言语中的意思却是不反对了。

    “谢谢这位小兄弟,以后各位有什么需要姜某帮忙的,姜某一定尽力去办。”

    姜总听到李志的话后,也放下心来,在帐篷里的人,除了王浩明几人眼生之外,其余的人或多或少都有几分交情,想必会卖他这个面子,眼下李志松口了,自然也就不会有人再反对了。

    姜总侧身对旁边的一个年轻人说了句话,那人立刻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盒名片,挨个的双手给了帐篷里的每一个人。

    “呵呵,还真是阔气。”

    李志接过那烫金名片,低声笑道,这次他的声音就很小了,毕竟已经不反对那日本人参加拍卖了,也没有必要再去得罪这位看起来很有来头的姜总了。

    “你小子就不能少说几句。”

    王浩明捅了一下李志的腰眼,让他坐回到椅子上去,王浩明心里是另有打算,就凭着自己的这双眼睛,等一会也能给这日本人添点堵,何必在表面上去做恶人呢。

    “好了,今天耽误大家不少的时间了,咱们现在就开始吧。”

    朗杰看到风波平息了,摆了摆手,马上过来几个小伙子,在帐篷中间摆了一张方桌,然后原本站在角落里面的两个人,其中一人掀开他们身后的帘子,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物件,放在一个盘子里,端了出来。

    这时王浩明才知道,原来那里就摆放这次拍卖物品的地方,怪不得一直都有人把守着。

    “大家都知道,我个人虽然很反对猎杀藏羚羊,但是总有一些人会做这种事情的,前段时间通过一些渠道,把运往海外的这一条沙图什留了下来,不过我是个生意人,东西还是要卖的,今天的第一件拍品,就是一条沙图什披肩,大家都知道,沙图什意为“羊绒之王”,这个披肩的起拍价是,一万元RmB!”

    朗杰的声音在帐篷里响了起来,给在座的众人解释着这个拍品的来历,原本这里的拍品来历,都是不需要解释的。

    不过对于藏人来说,宰杀藏羚羊的名声不是很好听,是以他也多说了几句。

    而那个端着盘子的年轻人,则是围着众人坐的地方走了一圈,把盘中那个折叠在一起,上面有着美丽花纹的披肩,让众人近距离的观察了一下。

    等到年轻人回到帐篷中心,朗杰把手里的一个戒指取了下来,拿起盘子里的披肩,把披肩的一角穿进戒指的一段。

    朗杰用手在戒指的另一头轻轻的拉扯了一下,整条长约2米、宽1.5米的披肩,就像是一团丝线一般的柔软,像水一样的顺滑,从戒指里穿了过去。

    这条披肩对于女人的吸引力可谓是极大的,就连那位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墨镜女,在深深的看了一眼那个披肩之后,飞快的在笔记本上打着字,似乎在查询着什么。

    “马哥,好漂亮的披肩啊,买给我吧,好不好啊……”妖艳女那带着颤音的腔调,又响了起来。

    “好,我的小乖乖,咱买了,朗杰老板,我出一万。”胖子刚才在王浩明面前失了面子,此刻似乎急于找回来,率先出价了。

    出乎众人的意料,那位墨镜女在眼睛离开电脑屏幕之后,居然没有开价,而房间里其余人对这披肩并没有什么兴趣,朗杰等了几分钟后,开口说道:“既然没人再出价了,那这条披肩就是……”

    “我出一万五……”

    王浩明的声音打断了朗杰的话,也让朗杰兴奋了起来,卖家当然想自己的东西有人抬价了,当下喊道:“刘老板这边出价一万五,现在是一万五千元,还有没有朋友开价的?”

    这时那个墨镜女侧过脸来,看了王浩明一眼,虽然隔着墨镜,王浩明却从那眼光里看到一丝鄙夷的神色。

    “咦,你小子钱多啊,买这玩意干嘛,哦,我知道了。”

    李志本来有些奇怪的,不过马上就反应了过来,嘿嘿的yin笑了起来。

    李志猜的没错,王浩明就是想买下来送给罗雨薇的,通过了前天晚上的那一吻,王浩明再是根木头,也感受到了罗雨薇的情意,看到如此美丽的披肩,也就动了买下来送给罗雨薇做礼物的心思。

    “两万。”

    马老板很快就喊出了价格,在他看来,这个不肯卖狗的小子,是故意在于自己作对,而帐篷里的其他人,显然对这披肩没有什么兴趣,都在做壁上观。

    “马老板出价两万,李老板这边的朋友,还有没有意思?”

    虽然这披肩只是几万块钱的小物件,但是对于拍卖的第一件物品,朗杰还是很看重的,怎么说也是开门红啊,所以此刻正卖力的喊着,希望王浩明再次出价。

    “王兄弟,这东西你就不要买了,如此抬价,只会助长这些猎杀藏羚羊的那些人的风气。”毛勇用胳膊捧了王浩明一下,在他耳边小声的说道。

    这时候那部有名的可可西里电影还没有问世,国人对藏羚羊所知并不多,王浩明也是以为藏羚羊是一般动物呢,和牛羊区别不大。

    听到周瑞的话后,有点好奇的问道:“毛大哥,藏羚羊很少吗?怎么刚才那个朗杰,也说猎杀藏羚羊的人名声不太好?”

    “废话,199o年的时候,藏羚羊的数量大约为1oo万只,到了1995年下降到7.5万只,恐怕到现在,连七万只都没有了,你知不知道,就这一条披肩,最少需要猎杀三只成年藏羚羊,有人把这披肩叫做裹尸布,你披着这玩意,心里能舒坦?”

    毛勇没好气的瞪了王浩明一眼,这才开口给他解释了下藏羚羊的现状。

    听到“裹尸布”三个字后,王浩明浑身打了个冷战,再看向那条披肩时,脑子里想到的都是藏羚羊血淋淋的尸体,对那披肩却是再也没有任何兴趣了。

    看的王浩明和人低声说了会话后,没有继续加价,朗杰有些失望,不过这东西只是开胃菜,他花费许多工夫筹办黑市,自然不是为了出售这披肩,当下就以两万元的价格,宣布成交了。

    要说起来,这胖子还占了不少便宜,这样一条沙图什披肩,放在欧洲,最少也能卖出数万美元的价格,两万RmB和数万美元,差距是如此之大,这也是黑市拍卖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

    那胖子虽然拍下了这披肩,脸上却不是很高兴,本来憋足了劲要和王浩明较量一番的,没想到王浩明喊了一次价之后,居然就偃旗息鼓了,让他有种拳头挥舞了出去,却打在空气中的感觉。

    “我说朗杰,我们来这不是看这些恶心玩意的,来点真东西吧。”

    谢老头看样子也是知道那披肩的来历,看向胖老板的眼光里,充满了鄙视,出言对朗杰说道。

    “好,下面这物件,相信大家会喜欢的。”

    朗杰也没生气,向旁边的那个年轻人示意了一下,那人快步走到帐篷里被隔离出来的地方,这次拿出来的东西,却没有放在盘子上。

    实在也是放不下,因为这是一个通高大约有7o厘米,座高2o厘米左右的青铜器。

    年轻人将这青铜器抱在怀里,围着众人走了一圈之后,放到了帐篷中间的桌子上。

    “这个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这是一个汉代的摇钱树,像这个保存如此完整的摇钱树,恐怕就是一些大博物馆里都没有,底价十八万RmB,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前来看看。”

    朗杰说话很有技巧,你有购买的心思,再上来查看,否则的话,您还是坐在下面喝茶吧。

    朗杰的黑市,之所以名声在外,不在于参加他黑市的人数,而是在于经过他的黑市出来的物件,大多都是一些精品,当然,赝品假货自然也有,那购买者就只能自认眼力不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