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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三部都是失败之作,我自己讲过不止一次,所以十卷本《选集》里没有收入它们。当然我也不会把它们从《全集》中抽去,而且我并不后悔编《文集》时将它们留了下来。“我写文章靠的是感情”。(一九八四年二月,可能以前还讲过这一类的话。)我不掩盖自己的缺点。但写一个短篇,不一定就会暴露我的缺点。写中篇、长篇那就不同了,我离不了生活,少不了对生活的感受。生活不够,感受不深,只好避实就虚,因此写出了肤浅的作品。

    我没有毁掉这些作品,我说是“为了宣传(抗战)”,这也是事实。我的确在做宣传工作,我想尽我的责任。我知道,这样宣传,作用不大。但在四处逃难、身经百炸之后,还不曾丧失信心,不间断地叫喊几声鼓舞人们的勇气,也是好的。有总比没有好。不过这谈不上文学和艺术了。固然三卷书中都有“感情”,这“感情”当时还能打动人心,今天却不易争取到读者了。就留着它们作为“考卷”看吧。

    我说过:“我想写一本宣传的东西”。《火》的头两部都是宣传的书,第三部却不是,第三部写了阴暗面,因为我自己看到了阴暗面,不少的阴暗面。我不能睁起眼睛撒谎,这不是宣传。我得讲真话,才能够取信于读者。因此我写了知识分子受歧视,写了人们向钱看,写了学生看不起老师等等等等。这说明即使在这类肤浅的作品(我的确写过不少肤浅的作品)中我也不曾无病呻吟。

    三卷《火》中我写了两位熟人。冯文淑是我的妻子萧珊,田惠世则是在桂林逝世的老友林憾庐。写萧珊,我只写了她初期的、表面的东西,不曾写她的成长。写憾庐,我想借他来说明真正的基督徒宣传的人道主义的教义。但是我应该承认跟我这样熟的两个人我都没有写好。除了我在以前发表的几。篇《后记》中指出的原因外,除了刚才说到的“避实就虚”外,我还有一个毛病,我做文章一贯信笔写去,不是想好才写。我没有计划,没有蓝图,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所以我不是艺术家,也不是文学家,更不是什么大师。我只是用笔做武器,靠作品生活,在作品中进行战斗。我经常战败,倒下去,又爬起来,继续战斗。

    关于《火》我不想再说什么了。我的一本《创作回忆录》里有一篇谈《火》的散文,是将近八年前(八〇年一月)写成的,当时讲了不少,我那些意见、那些看法今天不曾改变。我希望《火》的读者有机会翻看这本小书。

    巴金 198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