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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自珍(1792—1841),字璱人,号定庵,又更名巩祚,浙江仁和人。是一位思想家、文学家,更准确地说,他是以别树一帜、不同凡响的诗人形象存活在中国文学的史册上为人景仰。

    想起他,一般先说到他的诗,尤其七绝,简直被他写“绝”了。其次说到他的浪漫,他和那位美丽太太的恋情,以及因此导致的暴死。然后,才是他振聋发聩、拯危救亡的文章,包括他一心一意要与钦差大臣林则徐,他的诗友,他的同道,一起到广州禁烟,为大清王朝做些什么的雄心壮志。

    总之,在中国近代史上,他是一位具有启蒙意识的志士,在中国文学史上,他是一位具有创新精神的文人。

    谈到他的诗,明清以降,诗家虽众,出类拔萃者也不少,但像他这样,将诗之七绝一体,写到如此娴熟,如此完美的程度,其文字之丰彩都丽,其词章之金声玉振,其意境之突兀奇美,其思路之峻刻险越,域内文人,堪与匹敌者真是罕见。以《己亥杂诗》为代表的315首七绝,更达到艺术的绝顶,有“一览众山小”的气势。那无拘无羁的浪漫情思,那驰张浩漫的灵犀诗心,那扑朔迷离的象征隐喻,那旨意深远的觉醒参悟,成为鸦片战争以后,绝大多数中国诗人师法之、宗奉之的楷帖。谓予不信,细细玩味柳亚子、黄遵宪、鲁迅、毛泽东的七绝,不难在字里行间发现龚定庵词彩的余风遗韵。

    公元1819年(嘉庆二十四年)的春天,倒是北京少有的风和日丽季节。春闱落第的龚自珍,从东城总布胡同的贡院考场出来,套用三十年代文人惯用的外来语,诗人非常“生的门答”(Seal伤感,或感伤),心绪相当郁闷。虽然,蹭蹬科场,一而再再而三的名落孙山,也麻木了,也疲沓了,也无所谓了。但这一次,意在必得竟不得,手到擒来竟不来,多少有点大不甘心。遂坐上家中长随来接他的骡车,回宣武门外手帕胡同的家。

    也许这次失意,这次碰壁,感触颇深,不禁有几句诗,涌上心头。“东山猛虎不吃人,西山猛虎吃人,南山猛虎吃人,北山猛虎不食人,漫漫趋避何所已?……”

    这首《行路易》诗,开头五句,那种破天荒感觉,那种横空出世的感觉,使所有当时的中国人,为之耳目一新。说实在的,这几句平实无华的大白话,别人不是不会写,也不是想不到,而是除他以外,压根儿没有人这样尝试过;即或有人尝试过,大概缺乏胆量拿出来面世,也就胎死腹中。唯非常人,作非常事,这就是龚自珍的风格了,别人不敢,他敢。

    虽然诗人考砸了,诗兴没有砸,精神更没有砸。一向豁达潇洒的他,很快从惆怅的情绪中跳出来,他问自己,这仅仅是他个人的失败吗?No!这位精通汉、满、蒙、藏语的语言天才认为,这个国家不需要人才,这个社会容纳不了人才,其实倒是大清王朝的失败。

    “左无才相,右无才史,阃无才将,庠序无才士,陇无才民,廛无才工,衢无才商,抑巷无才偷,市无才驵,薮泽无才盗。当彼其世也,而才士与才民出,则百不才督之缚之,以至于戮之。”(《乙丙之际著议第九》)龚自珍绝非危言耸听,一个人“才”好不容易的出现,一百个“不才”张开血盆大口要来吞噬。这样一个人才被“督之,缚之,以至于戮之”的国家和社会,你还能对她抱有什么指望呢?那时的龚自珍,未必具有封建社会走到终点,专制统治即将垮台的革命意识,但他以诗人的敏感,觉察到大清王朝已经烂到根上,无药可治的危机。于是,骡蹄踢踏,车轮咿哑,一路颠簸的他,在舒愤懑的“东山猛虎不吃人”的开宗明义之后,继续构思下去:

    玉帝不遣牖下死,一双瞳神射秋水。

    袖中芳草岂不香?手中玉麈岂不长?

    中妇岂不姝?座客岂不都?

    江大水深多江鱼,江边何哓呶?

    ……

    我欲食江鱼,江水涩咙喉。

    骨亦不可以餐。

    冤屈复冤屈,果然龙蛇蟠我喉舌间。

    使我说天九难,说地九难!

    踉跄入中门,中门一步一荆棘。

    大药不疗膏肓顽,鼻涕一尺何其孱!

    臣请逝矣逝不还。

    这首愤世嫉俗之作,脱稿时间,虽然离鸦片战争还有二十年光阴,可王朝之衰微没落的现象,无可救赎的命运,颓败腐朽的国势,醉生梦死的社会,那些“百不才”的昏君庸臣,权奸巨蠹,贪官污吏,文伥学匪,如同环伺着的猛虎,团团围定着有良知,想作为的中国人。有的正在吃人,有的将要吃人,“日之将夕,悲风骤至”,绝望的他,在诗之最后,不禁悲观地感叹起来:

    乱曰:

    三寸舌,一支笔,万言书,万人敌,

    九天九渊少颜色,朝衣东市甘如饴,

    玉体须为美人惜。

    那年,他二十七岁。据《学人列传》,“幼聪明,能读等身书”;“其为学,务博览,喜与人辩驳,虽小屈,必旁征广引,得申乃已。”其外祖父段玉裁,为一代文字音韵大师,由于家学渊源的关系,由于家学渊源的根柢,由于天资才睿的禀赋,他穷经搜典,颇得真谛,治书为文,无不悉精。从而领袖文坛,饮誉京都,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人物。

    这首称不上规范,但却极具创新精神的诗,一经传抄,其惊世骇俗的声音,其形象诡谲的譬喻,京师上下,为之一震。在文学这个领域里,敢为天下先,说起来是很容易的,做起来却是需要相当的自信。

    尤其对年资稍浅的文人来讲,他不能不考虑:一,别人会不会认可?二,若不认可,别人会不会笑话?三,仅仅是笑话,倒也罢了,会不会从此落下一个狂妄的名声?这都是要掂掇再三的。

    接着,还有其四,在我们这样一个特别讲究论资排辈的国度里,文人这个集群,名气大小,成就高低,入道先后,资历深浅,意味着量级,意味着话语权,意味着在主席台的位置,意味着麦克风离嘴巴的距离,等等等等,都是很有考较和讲究的。假设当代一位诗人,就算有了类似“东山猛虎不吃人”这样化腐朽为神奇的想法,能否有勇气不顾及前辈的脸,大师的脸,权威的脸,长官的脸,斗胆吼出来吗?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然而龚自珍,就敢于睨视群伦,匡然独出。“定庵生平性不羁,善作满洲语,嗜冶游。晚岁学佛。平居无事时,非访伎,即访僧,遇达官贵人,辄加以白眼。生平所得金,皆随手尽,京师人以怪物目之,夷然不顾也”(孙静庵《栖霞阁野乘》)。

    他有两句诗,一句为“本无一字是吾师”,另一句为“但开风气不为师”,就是他的这种“夷然不顾”的“怪物”性格体现。他曾经申言:“予生平不蓄门弟子。”那么,下文必然就是,他也不会师从任何人的。因此,不买老的账,不买小的账,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他就是他,他就是老大,他就是唯一,他就是这样一个空前绝后的他。

    沉沉心事北南东,一睨人材海内空。

    壮岁始参周史席,髫年惜堕晋贤风。

    功高拜相成仙外,才尽回肠荡气中。

    万一禅关砉然破,美人如玉剑如虹。(《夜坐之二》)

    这首诗,让你读到一个活生生的龚自珍,那高自标置的傲气,参破生平的悟解,天下唯我的期许,以及对于前景莫测的忧心,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他的一生,极其短促,只活了49岁,就被追杀他的人毒害了。按照中国文人越活越缩水,越回旋,越活越糊涂,越颠倒,甚至活到最后,越混账,越万人嫌的常规,我怀疑,龚自珍活到七老八十,还有思如泉涌的才华?还有目空一切的豪迈?还有指斥海内的勇气?还有匡时救世的雄心?我也不敢揣测。因此,他的短命,固属不幸,但他的形象,却在后人的记忆里留下来完美。这一点,值得还活着的文人,尤其快秋收、快下架的男女作家,引以为鉴。

    柳亚子誉他为“三百年来第一人”,我认为既是对他文品的肯定,也是对他人品的赞赏。他对龚的惺惺相惜,更看重的是诗人身上少有的自信。

    “吁——”驾车的把式,按他的要求,将骡车停了下来。

    车过法源寺,往右安门去的狭窄路上,行人车马渐渐多了起来。他这才想起,悯忠寺的海棠花正是盛时,“记得花阴文宴屡,十年春梦寺门南”,这句旧作,使他想起来,差不多每年花期,都要约林则徐、魏源、何绍基、黄爵滋来赏花吟诗的。而且,最令他萦系不已的,还是当年那花下丽人的俏影,才是悯忠寺最使他怀念留恋之处呢!

    龚自珍思忖着,反正也落榜了,又何必急着回家看一张张失望的脸,便把接他的车放走,自己顺着赏花的人流,向不远处的寺院走去。进得山门,那几十株铁杆海棠,满树绮红,争奇斗艳,一片花海,落英缤纷。拾级而上,举眼望去,大殿敞廊里围坐着品茶赏花的人中,一双“美目盼兮”的女眷,如电击般灼来,使他眼晕目眩。这位花下丽人,在此不期而遇,我们这位浪漫潦倒的诗人,如饮甘露,如沐春风,早把考场受挫之事,置之脑后,顾不上了。

    她就是晚清有名的女诗人顾太清(1799—1876后),字梅仙,自署太清春、西林春。工诗词,擅书画,当时有“满洲词人,男有成容若,女有太清春”的说法,她的文学成就为大家公认,她的花月容貌更为众人心仪,而且还是一个好交际、喜游玩、出风头、擅应对的社交明星。

    “太清好着白衣,尝与贝勒并辔游西山,作内家妆,披红斗篷,于马上拨铁琵琶,手白如玉,琵琶黑如墨,见者咸谓是一幅王嫱出塞图也。”(《天游阁集》钝宦按语)

    她的丈夫,是龚自珍在那里当差的宗人府的长官,来头不小,乃乾隆曾孙贝勒爷奕绘,不过,他却是个礼贤下士的上司。也站起来招呼这位虽是部下,更是文友的诗人。而秀致清丽,绰约多姿的顾太清,更是因为他的突然光临,甚至无心赏花,更关切他考场失败的愤慨,以及那首在骡车上草成的《行路易》诗篇的激动。

    一个女人吸引男人的地方,是她的美丽,而一个男人吸引女人的地方,则是他的魅力。虽然,龚自珍以诗名,以文名,以风流名,以恃才傲物名,其实,他的政治抱负,他的爱国情怀,从他《金缕曲》的诗句“纵使文章惊海内,纸上苍生而已”看,最渴慕的还是功名。所以,放浪形骸,不拘形迹,嬉笑怒骂,行止任意的文人雅士,是他外在的表象。忧患国是,激昂慷慨,冀图振作,有所作为的志士仁人,才是他内里的真实。这也是顾太清对龚自珍,情不自禁而心向往之的缘故吧?尤其在这座海棠盛开的寺院里,是能勾起许多往事回忆的。

    我一直相信,龚自珍的那首《减兰》词,应该是十年前与这位江南才女最初见面的记录。

    人天无据,被侬留得香魂住。

    如梦如烟,枝上花开又十年。

    十年千里,风痕雨点斓斑里。

    莫怪怜他,身世依然是落花。

    词前有一小段文字,写得颇暧昧。

    偶检丛纸中,得花瓣一包,纸背细书辛幼安“更能消几番风雨”一阕,乃京师悯忠寺海棠花,戊辰暮春所戏为也。泫然得句。

    也许那时的她,很可能还是婀娜可人,待字闺中的江南才女。一方面,龚自珍那经国济世之雄心,革新变法之宏图,家学渊源之功底,倚马可待之才华,使她芳心暗许;另一方面,他那狂狷傲慢之放肆,负气自恃之浮名,招蜂惹蝶之非议,蒲博滥赌之恶声,也令她举步踟蹰。但后来,她成了贝勒府里雍容华丽的贵族夫人,他又成为她丈夫的下属,在那个宗法社会里,在那个贵族的社交圈里,一切都必须在彬彬有礼,保持分寸,疏密有制,若即若离的状态下,进行着有间距的感情交流。由于无法倾力相恋的遗憾,这包海棠花瓣,能不令我们这位多情的诗人,抚今追昔么?

    关于龚自珍和顾太清的这段“丁香花公案”的爱情故事,因为涉及诗人最后的暴卒,清末民初,也曾沸沸扬扬的热闹了好一阵。既有曾朴的《孽海花》,冒鹤亭的《太清遗事诗》,言之凿凿;也有孟森的《心史丛刊》,苏雪林的《丁香花疑案再辨》,矢口否定;更有钱穆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认为:“定庵出都,(因主禁鸦片)得罪穆彰阿,外传顾太清事,非实也。”别证其无。

    但我宁肯相信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所说到的,“故艳词可作,唯万不可作儇薄语”。龚自珍“其人之凉薄无行,跃然纸墨间”。据此论点,观堂先生对男女情爱的正经,古板,道学,迂腐,姑置勿论。但他认为龚诗所写,并非向壁虚构,这个学者的断言,是值得采信的。因此,他在1839年(道光十九年)的《己亥杂诗》第209首,怎能不使人疑窦丛生呢?

    空山徒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

    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

    自注:“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花。”

    而随后不久,那一阕《桂殿秋》,更是若隐若显,欲盖弥彰。

    明月外,净红尘,蓬莱幽谧四无邻;

    九霄一脉银河水,流过红墙不见人。

    惊觉后,月华浓,天风已度五更钟;

    此生欲问光明殿,知隔朱扁几万重。

    龚自珍在礼部祀祭司行走,主客司主事,官微职闲,备受排挤,后来,能够到奕绘的宗人府谋得一份俸禄,若无强有力的奥援,是很难获此美差的。谁能说不是顾太清为其杭州同乡,对丈夫施加影响的结果呢?这位有着满洲和蒙古血统的野性,又得到江南水土润养的女人,有其柔美温雅的一面,也有其奔放热烈的一面,她能毫无顾忌地说项,不怕风险地引荐,除了钟情,除了爱恋,找不到别的什么解释。于是,她对于这位有可能因公因私,从此出入府中的龚自珍,他的浪漫,他的情感,他的文学魅力,以及那种“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放荡色彩,不为所动,也是不可能的。

    从太清春的《落花集》《渔歌》等诗词作品来看,她其实是既懂得情,更懂得爱的一个极风流、极妩媚的女人。然而,1838年(道光十八年),当贝勒奕绘被革职,世袭被褫夺,在抑郁中去世以后,作为嫠妇的顾太清,在家庭中便一落千丈,何况奕绘的正室和继承人合谋起来,为雪家门之诟辱,要将她和他置之死地,自然是势在必行的措施。而仍沉迷在姑且认为是柏拉图式爱情中的诗人,竟浑然不觉,还在为她写“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表白自己的不渝之情。

    呜呼,诗人啊诗人,你忘了他曾经写过的《行路易》那首诗,忘了诗中所写的,那些在四个方向的山头上,张牙舞爪的猛虎了。也许,某个老虎在某个时期,不吃人,不等于它从此不再吃人,更不等于改变饮食习惯,开始吃斋茹素起来,这就是中国文人常常天真得令人感到可怜又可笑的地方。

    即使,龚自珍比离他家不远悯忠寺内的海棠花,还要纯净,顾太清比离贝勒府不远太平湖畔的丁香花,还要明洁,他们这种无瑕的感情,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他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非其族类的女人,她恋上了一个绝对被视作异端的叛逆男人,这种近乎十恶不赦的对传统、对体制的挑战,必然是要斩尽杀绝的。

    按这对情侣的智商,其实应该了解,封建社会的专制,如同猛虎吃人,之所以万世不坠,一方面也更是虎视眈眈下,实施恐惧统治的结果,更是窒息思想,扼杀见解的结果。于是,吃人者恒吃人,被吃者恒被吃,这是虎的规则。而一旦某个被吃者,不想被吃,不愿被吃,要讨个说法,要变个主意,有了不同的政见,有了相异的观点,有了反对的想法,有了挑战的念头,等着吧!这部国家机器,上至最高统治者,下至最低的衙役皂隶,刀兵棍徒,保甲里正,巡丁逻卒,比猛虎还要猛,全力以赴,悉心从事,上下一致,除恶务尽的。

    龚自珍的一生,其实只做了三件事,赌命运,赌爱情,赌文学。然而,他在文学上获得极大成功,命运上遭遇完全败北,爱情上更是交待出去他的生命。因此,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比他更为“格色”的文人。

    他的喜赌常输,虽输犹赌的恶习,很像沙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在诗歌领域的开创意义,不亚于英国的拜伦、雪莱;他与贵妇人的风流韵事,他与风尘女子的狭邪冶游,法国的大仲马、巴尔扎克之辈,根本望尘莫及。至于他那些披肝沥胆,唤醒国士的警世之作,与雨果作品对于法国,与马雅可夫斯基对于俄国,在革命中所起到的作用堪相媲美。甚至他最后一盏鸩酒,暴毙而终,与普希金、莱蒙托夫决斗饮弹,不治身亡,虽同属别开生面之死,但他死得更为蹊跷。

    1839年至1841年(道光十九年至二十一年),是他创作的高产期,生命之烛燃点到最后,爆发出璀璨的光华,他以几乎日写一首七绝的进度,写成的这部《己亥杂诗》,达到他一生成就的最高峰。然而,他的人生赌博的命途,终于也到了终点。关于他在南归途中,于丹阳书院暴卒事,据清人孙静庵《栖霞阁野乘》所述,有两种不同说法:

    一、“其殁也,实以暴疾,外间颇有异词。初,定庵官京曹时,常为明善堂主人上客。主人之侧福晋西林太清春,慕其才,颇有暧昧事。人谓定庵集中游仙诸诗,及词中《桂殿秋》《忆瑶姬》《梦玉入引》诸阙,惝惚迷离,实皆为此事发也。后稍为主人(子)所觉,定庵急引疾归,而卒不免。盖主人阴遣客鸩之也。”

    二、“定庵晚年所眷(妓)灵箫,实别有所私。定庵一日往灵箫处,适遇其人,因语灵箫与之绝,箫阳诺之,而踪迹则愈密。半岁后,定庵一日又见其人从灵箫家中走出,因怀鸩以往,语灵箫其人倘再至者,即以此药之。药方固出禁中,服之不即死,死亦无伤痕可验也,灵箫受药,即置酒中以进,定庵饮之归,即不快,数日遽卒。”

    总之,老虎没有闲着,也不会闲着,它总是要吃掉它想吃的人,不过,时间有早晚,下嘴有轻重的分别而已。于是,这个才华极其高超,文字极其辉煌,内心极其矛盾,思想极其复杂,连他自己也把握不住自己的天才,在文学星空中,迸发出最后的华彩,一闪即逝,遂成绝响。虽然,只活了49岁,留在文学史上的这个颇为异类的形象,却是值得后人好好研究。

    读完他短促的一生以后,我们该得出一个什么结论呢?那就是:“东山猛虎不吃人”,绝对是一个神话,万万当真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