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三卷 第八十七章 就是头破血流,也爱着你

    南宫虹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那天晚上了。外面的热闹已经散去,显得房间里的两人也不再如白天那样凄清。月明如水,清晰地照亮了南宫虹歌淡如月华,却美胜绚烂彩虹的面庞。大约只有舒快清欢的歌曲才能形容她的颜色。

    只是她脸上少了一层血色,看起来再无平日里的霸气,只让人心生怜惜。霍朗忍不住伸出手来想要安慰南宫虹歌,她也很顺从人意地向前猛地抱住了霍朗。这一切都像梦一样美好。可惜南宫虹歌包含柔情呼唤的却是“阿旭。”

    可是看清楚来人面容的时候,她像是被针扎,被火烫一样,连忙放开了霍朗的手。把自己埋在被子里半天,等到霍朗实在忍不住,想要来安慰她之前,才从被子里出来。

    可她却脸上的笑容却是勉强挤出的,和她平时笑意盈盈,眼里都是璀璨星空的样子完全不同。而且她好不容易张口想要说话,却先留下了两行眼泪。

    来人正是霍朗,他与南宫虹歌认识十多年,却从来没见过她这般软弱的模样。

    刚刚揭下她面纱的时候,他还在竭力地欺骗自己看错了。不是她哭了太久,所以眼泪中的盐化开了她脸上的伪装。现在这个样子,完全洗去了他心中埋藏已久的困惑。

    公主她,真的再次爱上了别人。之前是宁旭,现在是刘旭,为什么他只是一个转身,公主就永远不再牵起他的手。明明他才是这世上最爱公主的人,愿意为了公主付出一切的人。

    霍朗的额头青筋乱跳,手拧成的拳头快变成了麻绳,手心里隐隐有红色冒出。而南宫虹歌却完全没发现。

    她的泪水溜进了嘴巴里,苦苦地说道“朗哥哥,怎么是你。”

    只那一句,就让霍朗崩溃了。他大力地把南宫虹歌揽入怀中,问她道“是不是那个狡猾的大宋赵王,他给你下了蛊。都说我们大夏娲皇庙的蛊虫是天下一绝。现在看来也不尽然。天下之大,总有奇人异士。那些杀狗屠猪的人里面也有一手绝技。这刘旭果然是好啊,好啊,好啊。”

    他脸上全是讽刺的神色,把原本生得清隽的眉眼衬得十分恼人。手上也极用力,弄得南宫虹歌好痛。南宫虹歌怒了,她一把从霍朗怀里挣脱出来,给了他一个大耳光道“你清醒了没有。”

    霍朗更疯了,他一边把南宫虹歌的脸往自己的脸上湊,一边喘着粗气道“我是疯了。而且永远清醒不过来了。公主,虹儿,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要为了那个男人弄得自己这么难受。你看看自己,你哪里还像是我们大夏国最骄傲的虹歌公主。”

    南宫虹歌觉得他脸上喷出来的热气十分恶心,他整个人脸色潮红,像是只猴子,更让自己讨厌。眼看自己胸口就要被扯开,雪白的肌肤要露出来了。霍朗的手开始向目的地前进,脸上却十分悲切地问她道“公主,为何不是我,为何不是我。”

    南宫虹歌一个手刀过来,他就晕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南宫虹歌一天水米未进,她吃了好几块点心,还喝了一大壶水以后。才有力气踢了霍朗几脚,又扇了他两个巴掌。

    她掐住霍朗的脸对他说道“本来以为你和你爹不一样,没想到这好色的本事倒是遗传了个够本。你真以为你那么多的姬妾我不知道?我告诉你,皇储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大夏国里所有大臣每天晚上和哪个情人过夜,我都知道。”

    南宫虹歌此时神光炯炯,一举一动都颇有其父南宫琮的杀伐果断之气。她失望地望着地上的霍朗道“本想着念旧情,所以才让父皇派你来接我。这样抄你全家的时候,你能有一条生路。现在看来,我的好心全是多余的。”

    南宫虹歌掏出了匕首,向霍朗脖子上送去。可是,眼前却浮现出了他们小时候一起玩耍时的场景。还有他的父亲霍鹏(发迹前叫霍无极)与自己的父皇南宫琮肝胆相照,互相扶持。你送我一块猪腿,我送你两只活鸡时的平民生活,她的心又软了。

    为了坐上皇位,更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她已经下令搜集了霍鹏暗中豢养匪徒,任凭他们劫掠边关,然后自己出兵扫荡他们的证据。还有霍鹏通敌卖国,将本国的许多机密以高价出卖给外国的证据。身为下一任皇帝,她这么做是理所应当。然而,身为南宫虹歌,她却有些不忍。

    三更半夜地,一个身材中等,面容微丰,观之可亲的小厮打扮“男子”,她正熟门熟路地塞给那看城门的银子,那看门的大爷便放她过去了。胖胖的大爷只是在心里直嘀咕,那么一个硕大的包裹,里面该有多少宝物。

    那小厮自然是南宫虹歌。她既高兴这么容易就出了城,同时还在心里感叹。都说大宋外强中干,是块没有骨头的肥肉,这话果然不假。如果是在我们大夏,没有能证明身份的文书,还有官府盖过印的通关文牒,就算是大白天,都没有一个客栈的敢随便放人进出大门。这大宋建康城的城门却用二两银子就骗开了,就跟那光开花不结子的菟丝草一样。不过,这里的人也像是菟丝草。

    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努力,他却结不出一个美味的桃子来报答她。南宫虹歌跺了跺脚,她念道“你就算给我开朵桃花也行。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什么才是对我好,什么才是对我不好。

    对我来说,桃花开时,那片刻的芳华,便已经抵得过旁人的一生一世。因为那灼灼的桃花下,只有我们一双人。

    南宫虹歌用力抹干了脸上的泪水,她用力地扛着那口袋。因为她绝不会让私人情绪影响自己该干的事。

    终于,她一把将那口袋扔到了城外一个小乡村外。她拍拍手,连汗水都没来得擦拭道“朗哥哥,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从此以后,我们再见应该就是敌人了。过了今晚,你会恨我入骨。不过,就算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会这么做。

    你的父亲做出了背叛国家,对不起人民的事,我必须要杀了他。除恶就等于扬善,这个道理你也知道是不是?我不能因为他曾经建立过的功勋,就假装看不见他给大夏百姓造成的痛苦。他这些年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知道坑害了多少平民。杀死你的父亲,我不悔。但杀罪不至死的你,我不忍。”

    南宫虹歌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石头,这是小时候他们玩成亲游戏的时候,他曾送给自己的礼物。她将这块贴身保存的石头放到了地上,同时也放下了与霍朗这十多年的兄妹之情。

    隔着麻袋,南宫虹歌说道“我清楚,马上就是你杀父仇人的我,再不可能与你并行。也不可能和你一起开心地喝酒,胡闹。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毕竟,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我的朗哥哥,是我的好兄长。

    我给你留了很多银票,你若是愿意放下心中执念,这些钱足够你重新开始。若是你放不下,要来杀我,我也随时奉陪。

    只是当你的刀刃对准我的那刻起,我就当那个曾经陪我上树掏鸟蛋,下水捉鱼的霍朗完全死了。我绝对不会再放你第二次。”

    话说完了,南宫虹歌摇摇晃晃地向建康城里走去。短短的一天,她失去了爱情,也失去了友情。这种撕心裂肺的痛苦,不是外人能看得出一二。就连呼吸到的空气都是哭的,流干了眼泪的眸子像是两个黑洞洞。只是仔细看,里面有一大片火焰在燃烧。

    她每走一步,都得停下来喘好几口气,可她始终在坚持。拼命挣扎着向城里走去。因为她还有六天才要离去。在这六天里,哪怕刘旭再厌恶她,远离她,她也不要离开他。

    因为,刘旭是她今生唯一的挚爱,是让她头破血流也要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