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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这一辈子屡犯小人,饱尝其苦,但我还是愿意赞美社会生物链上的这一环节。倘无他们,中国的知识分子会活得安生些,但绝对经不起摔打。这个结论是根据外国作家自杀率较高,而中国作家相对要低的比较中得出的。

    此话说得有点阿Q,然而,却是不争的事实。

    但千万不能由此认为,外国作家铮铮铁骨,坦对死神,中国作家缺乏钙质,贪生怕死。更不能认为,外国作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视死如归,宁折不弯,是好样的。而中国作家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的哲学,苟且偷生,忍辱负重,就是孬种了。

    若这样想,也未免小看了中国作家。外国作家好自杀,很大原因在于他们对形形色色迫害的耐受力,实在不如九死一生的中国作家。以茨威格为例,1942年2月22日,他和他的妻子在巴西服毒自杀。在绝命书里是这样写的:“一个年逾六旬的人再度重头开始,是需要特殊的力量的,而我的力量由于长年无家可归,浪迹天涯,已经消耗殆尽了。所以,远不如及时地不失尊严地结束我的生命为好。”其实,在东方人看来,这实在不是死的理由。中国作家习惯于写检查,写交待,写思想汇报,写交心材料,绝不会写绝命书。

    他还特别提到:“衷心感谢这个奇妙的国度巴西,她如此友善好客地给我和我的工作以休憩的场所。”显然,这是一个多谦谦君子,而少奸佞小人的环境,就更不值得死了。如果他遭遇中国作家在“文革”期间无不历经的抄家,批斗,游街,示众,挂牌,高帽,牛棚,干校这几部曲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不死也得脱层皮的炼狱式的过程,恐怕茨威格和他太太死一百回都不够的。再说,他要自杀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更加莫明其妙了,那个与他“操同一种语言的世界”的“沉沦”,那个是他“精神故乡欧洲”的“毁灭”,与远隔重洋的老先生,还有什么重要的关联嘛?你逃出来不就为了免得与他们一块儿“沉沦”和“毁灭”嘛?那干吗还要为之结束生命嘛?若都像茨威格先生如此较真的话,那么,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头上高悬着达摩克利斯剑的中国作家,恐怕连一分钟也活不下去的。

    读了他的绝命书后,不禁叹息:那多傻呀,茨威格先生!你忒执着,你忒脆弱,你也忒多情了。

    由此可以诊断出来,外国作家的神经,肯定是过分敏感而又相当软弱,远不如咱们中国作家耐受折腾和摧残。“文革”期间,除了少数的老先生受不了凌辱而跳湖,而开煤气,结束自己的生命外,其他很少有人写绝命书,或自杀,甚至连这个该死的念头都不曾有。

    十年“文革”,日子不算短,磨难也不能说不重,但一个个都奇迹般地熬了过来。中国作家之所以很少像茨威格那样经受不住打击,能够挺过来三灾六难,很大程度上得感谢在“文革”以前频密的政治运动中,小人群落对他们不间断的作践。“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纯系被动锻炼出来的。许多知识分子在一次次运动中,心理与生理俱得到充分锻炼,便足以适应任何花样翻新、旗号不同的折腾。

    到了“文革”十年,小人整人的技能,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知识分子的心理抵抗机制和精神上的承压能力,也由于以往运动的操练,跟着水涨船高,轻易也就整不垮了。尽管谁也没有跟谁相约,然而都努力不死,努力想法苟存下来,虔信法国人的谚语,“最后笑的人,才是真笑”的人生哲学,要笑到最后。

    茨威格绝命书中的“不失尊严”四字,对他们西方人来讲,恐怕是十分关紧的,这也是普希金一生中不停地采取决斗手段,而最终也是死于决斗的原因。还有一个也死于决斗的莱蒙托夫。在两位诗人的心目中,不接受挑战,当缩头乌龟,是不可能的,尊严是第一位的,生命是其次的事情。

    而中国作家,若尊严和生存只能选择其一的话,那么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认为生存是最重要的。“人在矮檐下,谁能不低头。”所以,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激昂一下,是可以的,但知识分子们并不打算真的去实践的。邓拓先生诗:“莫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多么慷慨大义。当他为“三家村”一员,最早被推上“文革”祭台时,也只能低头接受批斗,最终含冤自杀。十年浩劫中,关在牛棚里,拘在干校里的作家,没有一个人为了追求自由,向往真理,而毅然决然地冲出羁押他们的栅栏。其实,牛棚也好,干校也好,并无重兵把守,说走也就可走的。然而,宁肯失去尊严,也无一人拍拍屁股、抬脚走人,来个不辞而别的。

    中国作家不是不要尊严,也不是从来就不知尊严,因为尊严二字,早在一次次运动中,被撕扯成零碎了。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回忆录里,记下的左琴科的一句名言:“乞丐一成为乞丐就马上不发愁了,蟑螂并不因为自己是蟑螂而感到极为苦恼。”这位被日丹诺夫修理过的作家,所说的含泪的幽默语言背后,我发现,苏联作家对尊严和生存的选择,与我们多少有共同的感受,生且不能,焉及其他?活下来都艰难,尊严自然就成为用不着的奢侈品了。

    因此,谁敢说十年“文革”期间,自己从不低下尊严的头当过不同程度的蟑螂呢?一个人,被迫认同自己为虫豸,还要唱一首“我是牛鬼蛇神”的歌,排队走向批判台,弯腰屈背接受从肉体到内心的践踏,加之踩上千万只脚,加之永世不得翻身。此刻,除蝇营狗苟地求生外,还有什么尊严可言?

    所以,回顾大半辈子,倘无一九五七年,尝受到小人一族的操练,我很难想象怎么度过其后那十年浩劫。“文革”对我,已是我第二或第三次受冲击,耐压或承受能力要比五七年强多了。那时,转瞬之间,由好人变成坏人,变成“五类”分子,变成印度不可接触者阶层,变成美国南北战争时的黑奴,连不是东西的东西,也爬到脑袋上来作威作福。熬过最初的折磨日月,彻底抛弃自己的尊严,那才是最痛苦的。试想,匍伏在那里,成为一条人人可踢一脚的狗,还不能放过你,那是一个多么饮泪吞血的艰难过程。

    万事开头难,我是从那时才体会到这句话的真义,而小人,社会的丑恶,最拿手的伎俩,就是将你的尊严当作臭鞋破袜加以践踏。然而,尊严没了,你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早先读《北史》,对北魏崔浩的悲剧理解不深。后来,我再读他被那些鲜卑人装在木笼里,抬到现在大同市的南城,放在土坑里,接着,大家掀开袍褂,掏出家伙,向这个有洁癖的文人拉屎撒尿,我捧书的双手不禁颤抖起来。从古至今,小人作恶的路数,如出一辙,所以要剥掉你的尊严,打掉你的斯文,就因为他们灵魂中永远摆脱不了的文化弱势,才对比他强的知识分子嫉恨得无以复加。但我还是要感谢这些折磨过我的小人,第一次打击,便差点要学茨威格写绝命书的。第二次打击,“吾与汝偕亡”,连杀人之心都有过的。但第三、第四次打击接踵而至,就“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去你的吧,既然已经将我逼到了只有选择极其卑劣地活着的一道,那我干吗要死,我还偏要和他们比赛谁能活得长久。

    小人,是我学会适应生存的老师。就冲这一点,我礼赞他们!

    倘非他们从五十年代起施加于我心灵与肉体的长期锻炼,我想我不会活到现在这样“刀枪不入”“软硬不吃”,看透人生。这也不光是我,整个知识分子阶层,都历练得成熟,轻易不肯言输,应该看到,小人起的作用,不可低估。在中国,“小人”是一个很古老的词汇。据《颍川语小》这部书考证,“君子小人之目,始于大禹誓师之词,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盖谓废仁哲,任奸佞也”。看来,远古洪荒时代的夏商周,还是物质贫乏,民智未开的原始社会,就有小人为祸。所以,《镜花缘》中的君子国,只是李汝珍杜撰的乌托邦。小人是永远不会绝迹的,甚至就在周围,那有什么办法呢,我想,无妨来往,心中有数,也就够了。

    古代的小人好分类,譬如,鲜卑人冲着崔浩的脑袋撒尿,这种诉求于以触及皮肉的迫害而泄愤者,都是些没有什么文化的小人。朱全忠和那个不第秀才柳璨,将士子用绳子捆起,往黄河里扔进去者,那该是稍有一点文化的小人。而像王安石提拔的御史舒亶、李定之流,制造文字狱,将苏轼送进大牢,即史称“乌台诗案”,那就是很有文化的小人了。但在十年“文革”中,小人一族便杂乱纷呈,无法捉摸了。有的近乎变态的折磨,有的出于阴暗心理的嫉恨,有的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卑劣,有的刁钻促狭到极其可恶的程度。这时候,你不由得不佩服小人们的高明,高明到连古代的酷吏都闻之色变。有些不过是套着红卫兵袖箍的孩子,几个女中学生能将女校长活活打死,几个男中学生能用墨汁将男老师灌瞎,小小年纪,肚子里装了那么多的坏水,真不知恶从何来?所以,在史无前例的十年里,半夜醒来,抚摸伤痕,发现自己还有口气,就不禁“感谢”上帝。如果“文革”是人生受折磨的大学阶段,那么,五七年,我就先接受小人一族的预科教育了。因此,有一点应急基本功,才得以经受得住十年浩劫的考验。

    所以,五七年我有幸碰上的一位人物,他虽是一位苦难制造者,但也是使我懂得人世之恶的一位老师。

    此人在那时的文艺界,有点名气,不过不大,唯其不大,要跑到我们机关来领受人们对于名家的尊崇。对文化人来讲,最怕有点文化的小人作祟,他们要折腾你,坏点子更多,这是一点也不假的。至今,我对这类人,退避三舍,敬而远之,事出于此。名人不名,作家不作,恐怕也是寂寞难耐,需要人喝彩。那时,我虽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但对他也并不表示热烈的钦佩,这就种下了致祸之由。等到我发表了,还未发动批判,他惺惺相惜,引为知己,算有了教导的机会,作内行状,指点我艺术上的得失,我对别人的耳提面命,从来反感,未对他作孙子状,使他扫一大兴。过两天,气候不佳,他还特地跟我握了握手,表示他与单位里那些土包子干部不同,他是懂艺术的,是爱惜才华的,是要保护年轻人和年轻人的创作积极性的。幼稚的我,还以为手里握着的是救命稻草呢!谁知转过身去,在机关礼堂里开大会,五短身材的此人,喝令我站出来,喝令我走到前面,然后用短胳膊指着我鼻子,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开批了半个钟头,最后总结曰:“李国文是个头顶长疮,脚底流脓,坏透了的右派分子!”

    那时,尚未发明喷气式,也未挂牌戴帽,稍稍讲点人权,我只是站在一角,接受从他口中大量喷过来的唾沫星子。从那我懂得“唾弃”一词的来历。因为我确实写了所谓的“反党”,受唾也是无话好说。但小人之辈,无不以虐人自娱来获得精神满足。愈讲愈兴奋,愈激烈,也就推推搡搡,动起手来。那些他认为的土包子,一个个张着大嘴,看得起劲,喝彩的同时,也斥我必须老实交待,高喊打倒一贯反党之类的后来司空见惯的一套。随后,批得还嫌不过瘾的他,与几个附和者,开始辱及我父母,恶毒的语言,真亏他想得出来。

    但我没有料到,稍作不逊和不屑状,立刻遭到此位剧作家和他煽动起来的群众好一阵的唁唁然狂吠,口号声声,声震屋瓦,打掉威风的同时,连祖宗八代都成了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那是我第一次受到这种全方位多角度的“锻炼”,当时的我,血液直冲脑际,眼前顿时全黑,只能感觉到台下一对对冒绿光的眼睛围着我。我不讳言,当时我真的觉得已经没有活头,真的生出杀掉这个家伙,然后自杀的想法。然而,终究是中国人的缘故了,再好的死,也不如再不好的生。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还有多大力气,还能讲多久,我不信他不会闭嘴。

    经历这一次雷霆万钧的炼狱式训练,我得说,我终生获益匪浅。

    后来,我被发配了,到太行山里修铁路,常常因监督劳动的惩罚性措施,必须夜晚留在旷野里看守工具。深山里,时有不怀好意的狼群,围着一圈,远远蹲着。狼,说到底,还是忌畏人的。而有恃无恐的小人要算计你,才教你防不胜防。狼只求果腹,不会吻你的同时,给你一口,再口诛笔伐,胡乱上纲,不会咬得你遍体鳞伤以后,还要去主子那儿领赏。它们以为我会害怕,会逃跑,就等着机会扑上来。但殊不知我早就领教过这种围攻的场面,已经训练有素。从这个意义上讲,我真感谢那位剧作家对我的第一次锻炼,使我懂得了以不变应万变的古训。

    那十几条狼,终于在我点燃篝火、敲击铁器以后,悻悻然地走掉了。但一九五七年,为那篇定性为“反党”的,第一次被此公押上台当作批判会的斗争靶子,一下子成为十恶不赦的人犯时,那种天昏地暗,那份六神无主,即使事隔数十年,走笔至此,犹心惊肉跳。尽管这样,我还是要谢谢他,在我随后受难的漫长岁月里,这第一次下马威,很像样板戏《红灯记》李玉和的台词,“有了这碗酒垫底,什么酒也可以应付”,数十年间,任何批斗场面,即使几千人的场面,对我来讲,都不在话下。

    一个人,当一切都失去,成为一无所有的乞丐,还有什么羞辱可言,求生便是第一位诉求。我能理解两千年前司马迁,受宫刑,处蚕室,还愤而作史的原因了,因为活着才能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而且,辩证法最有生命力的一条法则,就是一个“变”字,这个字像强心剂一样鼓舞着我。世界是在不停的变化之中,谁也没有永远,我有什么理由要先死给那些小人看呢?看谁熬得过谁吧!

    所以,我没死,这一切,都得拜小人所赐。

    外国作家没有、或不大有、或很少有机会受到这种不停的磨炼,大难临头,措手不及,只好自杀。除了茨威格,我们还可以数出海明威、叶赛宁、马雅可夫斯基、法捷耶夫、川端康成、芥川龙之介、有岛武郎,甚至北村透谷、三岛由纪夫等一大堆的名字。但中国作家通常不这样结束自己,已经训练有素,知道怎样想法苟存下来。从这个只求活下来的消极意义上考量,不怕有识之士笑话,我以为,当代小人的贡献,就在于对中国作家的磨炼,使他们具有了好好赖赖能熬过来的坚强,这实在是功不可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