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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国大文豪屠格涅夫在巴黎逗留期间,是法国著名作家都德的好朋友。他经常到他家去做客,给他的孩子送礼物,还一起到街头咖啡摊去喝土耳其式的黑咖啡,谈论文学。

    以写《最后一课》而被我们中国人熟悉的都德,在当时,也曾是左拉发起的《梅塘夜话》的六作家之一,是一位与莫泊桑齐名的人物。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那时已成“孤岛”的上海,学校老师让学生这篇作品的时候,是如何燃起了我们小孩子的爱国之心。我记住了这位作家,因为我在国家生死存亡的时刻,读过他的作品,受到极大的震撼。

    左拉在当时的法国文坛,是一位扛鼎人物,他看中的作家,自然也是有分量的角色。都德是一个好客的法国作家,他的一家人,包括他太太和孩子,都很喜欢屠格涅夫,甚至亲切地称呼他为“米加”或者“渥洛卡”什么的。

    那时的俄国人,特别是贵族,以说法语为荣,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开头几章里,你可以一睹莫斯科客厅里的法语时尚。所以,以吃法式大餐为荣,以穿戴法国衣饰为荣,以时不时地能在巴黎香榭丽舍大街散步为荣。正如现在我们这里,有些人以与美国有来往,以持有绿卡为荣的心态,多少相近。一部美国畅销的《廊桥遗梦》和汉堡包、肯德基一样地在中国吃香,也和这种崇拜心理有关。如果这部通俗读物是非洲哪位作家写的,恐怕我们中国人就不怎么热衷了。

    屠格涅夫当然与时下口袋里揣着绿卡的某些中国文人的崇洋媚外不尽相同,但他喜欢巴黎,喜欢都德,和他的一家人,那张脸,是这样写着的。都德把他家的门向这个俄国人打开,作家屠格涅夫也相当敬重这个法国同行,不是文学的缘故,两个人不可能坐到一张桌子上来。

    他们互相表示对于对方文学成就的钦敬之意。都德说过:“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架灵敏的感觉机器……就像我身上到处开着洞,以利于外面的东西可以进去。”屠格涅夫也认为:“准确有力地表现真实,才是作家的最高幸福,即使这真实同他个人的喜爱并不符合。”这两位现实主义大师,观点如此接近而又相似,于是,一次又一次地拥抱,亲吻,一杯又一杯地斟酒,干杯。

    屠格涅夫后来便常在巴黎了,成了都德的知心朋友。都德也为自己家里有这样一位俄国作家而高兴,还在他的随笔《巴黎三十年》里,讲述了他与屠格涅夫的真挚友情和互相倾慕的文字交。后来,屠格涅夫死后,都德无意中发现屠格涅夫对他文学评价极低,说他是“我们同业中最低能的一个”,于是感到很伤心。那是一张多么真挚诚实的斯拉夫人的面孔啊,然而就是这张脸,当他背过脸去,竟能从嘴巴里吐出这样让人忍受不了的话语,简直令人痛苦透顶。好些天连咖啡馆都懒得去坐了,这实在是很扫兴的。

    屠格涅夫先生也太瞧不起人了。

    其实,都德不完全了解这位伟大的俄国作家。屠格涅夫在精神上,属于不是十分健全的人。他的性格,与托尔斯泰差点闹到要决斗;他的脾气,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冈察洛夫、赫尔岑相继绝交;他的多变,又一个一个地跟这些文学巨人恢复友谊,握手言欢,接着,一言不合,继续决裂。其种种行止,也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一个作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同行之间,当面的评价和背后的议论,有时候是会大相径庭的。因为作家是不大容易钦服同行的,衷心说好,通常是不多的,而不置可否,顾左右而言他,乃至摇头,倒是不少见的。这位对都德阳是而阴非的屠格涅夫,当然是大作家,但都德也绝不是“同业中最低能的一个”,这也是文学史公认的。他的《最后一课》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沦陷区,引发了多少不想当亡国奴的人的共鸣啊!问题在于作家看不起作家,可以说是世界性的一种通病。尤其在等量级的作家之间,彼此服气者,是不太多的。

    曹操有个儿子,叫曹丕,武艺谋略、经世治国的这些方面,比他老子差远了,但在文学上的成就,却不弱乃父。他是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他那本剖析作家,论人长短的文学批评著作《典论》中,早就提出了“文人相轻”的精辟见解。那时候,欧洲还没有但丁,没有莎士比亚,文艺复兴则是一千年以后的事了。这实在是很有远见的真知卓识,中国的作家、诗人们互相瞧不起、彼此不买账的历史,也是久远得让西方文人望尘莫及的。

    当然,这一点,倒不是怎么值得夸耀的。

    所以,文学上的流派之争,门户之见,互相排斥,怒目相向的现象,在中国文坛上,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曹丕在《典论》里说过:“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即使再好的作品,再大的作家,也不是无可挑剔的。他还说,作家是难免“贵远贱近,向声背实”,“暗于自见,谓己为贤”这些性格弱点的。因此,出现各较短长,文人相嫉的状态,也就不以为奇了。

    文人相轻,说穿了,就是文人相嫉。

    而嫉妒,这是地球上一种最始原的本性,人如此,动物也如此,文人岂能幸免,只要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就有嫉妒存在。文坛就是文人集群的所在,而作家、诗人的神经又比较脆弱,又比较激动,于是,嫉妒起来,便有许多好戏可看。最近读到一篇文章,说西方将嫉妒分为两类,一类是黑色的,一类是白色的。黑色的是伤害性嫉妒,白色的是竞争性嫉妒。文中还说,西方人的嫉妒是白色的,而东方人的嫉妒则是黑色的。

    这样的论点难免有些偏颇之处,外国人的嫉妒都是白色的嘛?怕也未必。我们都读过的莎士比亚名剧《奥赛罗》,那个摩尔人,倒是绝对因为嫉妒之火,燃烧起来而不可遏止,才造成一场灾难的。奥赛罗杀死了他以为不贞的苔丝狄蒙娜以后,发现自己错了,像“把一颗比他整个部落所有的财产更贵重的珍珠随手抛弃”的糊涂印度人一样,悔恨无穷,也就拔出剑来自刎了。

    剧中那个小丑依阿高,曾对妒火焚烧的奥赛罗这样煽动过:“小心啊,阁下,嫉妒这个鬼精灵啊,它可是长着绿眼,一面吃着你的心,一面在嘲笑你的怪物噢!”看来,既然是长着绿色的眼睛,那么这种嫉妒,该不会是白色的了。

    我们还读过的普希金的长诗《叶甫盖尼·奥涅金》,这位愤世嫉俗,又无所事事,貌似深沉,可又吊儿郎当的阔少,和他朋友连斯基的决斗,不也因为他的轻薄,而引发连斯基的嫉妒和愤怒吗?结果,连斯基惨死在奥涅金的手里。虽然在歌剧里,有一段连斯基的咏叹调,是很有名的。但他这种嫉妒的颜色,却是毫无疑义的黑色。

    说来奇怪,普希金写这首长诗的时候,想不到自己最后也成了连斯基。这要是按中国人的迷信观点,也许是不幸而言中的诗人谶言了。他写道:“未将注满酒杯的酒喝光,即能向人生的庆典告别的人,是幸福的。”普希金本人也没喝完他的人生之酒,如同他诗中的主人公一样,于决斗中死于非命。

    他非要向宪兵队长挑战,进行一次生死较量,倒和文学的长短无关,而是因为女人,因为嫉妒。这位伟大的诗人与莎士比亚笔下的奥赛罗,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苔丝狄蒙娜是贞洁的、清白的。而诗人的妻子娜达利亚和那个军官确有肮脏的奸情,我想,这种嫉妒就绝不是白色的了。正因为他妻子绯闻不断,使得普希金妒火中烧,才三十八岁的诗人,就颓然地倒在了彼得堡郊外森林中的决斗场上。

    所以说外国人的嫉妒,也是有黑颜色的。而像诗人的这种特别的嫉妒,则更是黑色者居多。

    中国唐代的一位诗人李益,比普希金更甚,他没有决斗的勇气,却有整治自己老婆的恐怖手段。据明冯梦龙《古今谭概·痴绝》载:“李益有妒痴,闭妻妾过虐,每夜撒灰扃户以验动静。”《唐才子传》也说:“[李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闲妻妾,过为苛酷,有散灰扃户之类。”这位大历十才子之一的诗人,做得也太过分了。一个人嫉妒到了变态的程度,使得他竟对妻妾采取法西斯手段予以防范,实在是骇人听闻,这种嫉妒黑得无法再黑了。前不久,一位中国诗人在太平洋的一个海岛上,演出砍死妻子又弄死自己的兽行,这其中的嫉妒,即使他拿了绿卡,也是漆黑漆黑的。

    从以上例证来看,在中国汉字中,将“嫉妒”二字,列入“女”字部首,有点道理,但也有一定的误导成分。固然,“蛾眉善妒”,似乎女性要比较地爱嫉妒;“河东狮吼”,似乎嫉妒的起因,泰半与女性有关。但人类的嫉妒情结,产生比较严重后果的,倒常常不是因为女性。在大千世界之中,首先是由于金钱财富的争夺,权力名声的攀比,智能才干的竞赛,邀宠揽誉的得失,才会生出强烈可怕的嫉妒之心,才有随之而来的残忍卑劣的报复行为。至于因女性和情感引发的嫉妒纠纷,充其量影响一两个家庭,于整个社会而言,倒是小事情了。

    如果,再以同是唐代的一对诗人的纠葛为例来说,就能了解文人同行之间的嫉妒,有时也很可怕。那燃烧起来的妒火,并不亚于女人争风吃醋时的阴损狠毒,他们与历代宫庭里的后妃,得宠后恨不能将对手置于死地而后快的心情是完全相通的。

    《全唐诗》里,有一段记载:“[刘]希夷善琵琶,尝为《白头吟》云:‘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悔曰:‘我此诗似谶,与石崇‘白首同所归’何异?’乃更作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既而叹曰:‘复似向谶矣!’诗成未周岁,为奸人所杀。或云:宋之问害希夷,而以白头翁之篇为己作。至今有载此篇在《之问集》中者。”

    此前此后,我们在文坛上所见识到的黑色嫉妒,还少吗?

    其实,如果不是黑色的嫉妒,当然不是一件坏事,任何文学上的正当竞争,总是会促进文学的进步。怕就怕这种自封正宗,只此一家,心胸狭窄,排他成性的非白色嫉妒,那文学世界应有的缤纷斑斓的局面,就会相对减色了。

    为文学计,宽容应是第一位的。

    荷裔美国人房龙说:“从最广博的意义讲,宽容这个词从来就是一个奢侈品,购买它的人只会是智力非常发达的人——这些人从思想上说是摆脱了不够开明的同伴们的狭隘偏见的人,看到整个人类具有广阔多彩的前景。”在作家这一行里,具有这种狭隘偏见的不够开明的充满妒心的同伴,他们的思维方式就是:不能容忍别人比自己好,更不能容忍自己比别人差,永远看不到自己的不足,永远挑别人的不是,总是以自己的长处,比别人的短处,总是酸溜溜以绿色的眼睛看待别人。

    我们看到,挂在树上的果实,无不透出大自然精心而又平衡的生态安排,让每一颗果实拥有一方属于名下的世界。不因为自己鲜艳夺目些,就眼皮抬高小视同类;不因为本身色彩比较暗淡而自惭形秽;不因为自己饱满硕伟些,就恃强逞胜把别人挤到一边去;不因为尚未熟透的稚嫩而退避三舍;不因为自己甜蜜可口些,就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地拒绝宽容;不因为有一点生涩而有人微言轻的自卑;不因为早开花早结果,就摆出老资格来恫吓后人;不因为晚了几步而忐忑不安踟蹰不前。它生在那个位置上,就注定了它是不可替代的,好也罢,不好也罢,它就是它,别人既不能奈何它,也无法改变它。嫉妒,它要生长,不嫉妒,它也要生长,总的历史走势,就是这样不停地前进着的。

    这就是“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局面了。人们总是赞叹大自然,它之所以伟大,就因为有这份自由。若是哪颗多事的果实,嫉妒得非要伸出头来,探出手来,管别人的长长短短;若是哪颗不自量力的果实跳出来,嫉妒得非要大家以它的意志为意志,再说些煞风景的话,做些煞风景的事,那就十分地败兴了。所以,要是说西方的嫉妒白色较多,而东方的嫉妒黑色较多,或许接近于事实。但文坛,由于“文人相轻”的缘故,这类嫉妒便是黑白交杂,竞争与伤害就兼而有之了。为了文学,但愿化黑为白,从此多一些竞争性的白色嫉妒,少一些伤害性的黑色嫉妒,那样,也许文学的盛唐景象便不会远了。